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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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08:57 来源: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旌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西门老路32号,电话:0563-8610557,邮编:242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持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等渠道予以依法公开,2024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4条,其中本级信息公开栏550条、重点领域栏目12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4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19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规范办理程序,建立健全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按程序保质量高效地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我委共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因依申请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案件0件,提起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委强化组织领导,明晰职责分工,构建起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细抓、各部分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架构。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医疗服务”、“公共卫生”“优化生育”“健康旌德”、“统计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让人民全程监督政府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发布质量。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有力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贯彻保密工作原则,严把政府信息发布依法、保密,对涉及个人非法定必须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制定并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强化信息发布“回访”,定期开展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和整改,定期开展信息安全监测,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保障个人信息隐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性和亲和度。

(五)监督保障

遵循“提出、审核、公开、反馈、整改”的流程,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有规可依,全力保障公开信息的精准性、权威性与安全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等途径,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

2024年我委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委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4年我委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科室、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要强化。

改进措施:2025年我委将继续深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制度,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公开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主动及时公开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的学习,并适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4年,我委严格按照《安徽省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安徽省市级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要求,全面完善医疗卫生领域栏目,规范信息发布审查,推进基层“两化”任务落实,狠抓工作质量。常规工作动态类栏目确保每周更新、社会公众关切类栏目及时更新;通过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做实做细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