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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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16:32 来源:旌德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旌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http://www.ahjd.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旌德县农业农村局联系(旌德县旌阳镇胜利西路3号;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6043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县农业农村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积极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定期更新各栏目信息。2024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665条,其中公开涉农补贴信息48,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3条,部门项目43条和行政权力运行结果103条。二是规范开展决策公开。对草拟出台的4份重要文件开展意见征集,同时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按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三是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春季种子质量抽检、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问题进行了有效回应,发布主动回应信息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明确的答复文书格式,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我局具体工作实际,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制度,制定了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工作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同时实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省、市测评反馈问题及时整改,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内容更新和维护,确保内容准确、及时、权威。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完善目录信息,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严格对照目录要求发布规范信息,同时做好基层两化重点领域涉农补贴、水利领域专题信息栏目维护。

(五)监督保障

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不定期组织人员对网站开展监督检查,以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2024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局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度和理解度不够;二是涉农补贴领域信息存在内容更新不规范,不及时情况。

改进情况:针对以上问题,一是加强培训教育。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规范涉农补贴领域的信息发布,加强监督检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定期更新并及时做好涉农领域、水利领域等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包括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涉农补贴的政策文件、申请指南、监督电话、资金安排、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了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工作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同时实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