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白地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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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白地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09:21 来源:旌德县白地镇政府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hjd.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旌德县白地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宣城市旌德县G205(山深线);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046300

一、总体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由镇主要领导牵头,明确分管负责人调度,具办人员落实,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6条,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会议、权力运行结果、上级政策等信息47余条,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类信息17条,发布财政预决算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263条,教育信息13条,回应关切52条,社会保障信息62条,基本医疗卫生信息40条,促进就业信息12条,“宣砚小镇”公众号全年发布116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规程,确定专人负责受理咨询,明确办理时限,完善申请办理方式,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做好疑问解答和便民指引。依申请公开答复书实现程序编号,历史记录可追溯。2023年,我镇政府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除在网站上公开外,积极利用镇便民服务中心、镇政务公开栏、查阅点,及时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发布,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更为通畅。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机制,认真整改上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定期开展政务公开情况回头看,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对可能涉及个人隐私的已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并将隐私排查纳入常态化监管和专项行动中。

2023年我镇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3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还需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加强。重大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无法详尽地做出解读。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对政务公开工作政策研究不深入,缺乏创新意识和主观能动性。

接下来,我镇将继续努力,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坚持“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在讲清楚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要素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政策文件的特点,进行深度解读、延伸解读。二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政务公开相关培训,让政务公开的工作职责、办事流程了然于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律性认识,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镇政府的机构设置、职能简介、领导简介等信息,及时公开镇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和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镇政府各项惠民政策的通知、民生工程的开展情况等其他政务信息。围绕热点舆情积极主动回应,扩大群众知晓面,深入解读政策的决策背景依据、制定意义、创新举措等要素,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按时上传政府工作动态。深入推进重要决策预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