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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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1:37 来源:旌德县林业局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ahjd.gov.cn/XxgkContent/showList/808/0/page_1.html)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旌德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北路77号;邮编:242600;联系电话:0563-860356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积极对接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对涉及我局的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加强监督和保障,不断改进和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依法全面公开,加强林业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强化信息公开管理、培训,进一步提升和增加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及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主动公开工作,完善制度机制,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及时更新公开条件、流程、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确保公开渠道的畅通。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在单位网站已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80条,点击量75992人次。公开政策解读12次,其中上级政策解读4次,负责人解读4次,其他解读4次;公开主动回应4条。2022年参与县委宣传部组织的新闻发布会2场,主要通报旌德林业十年工作及生态保护方面重点工作。

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制度:一是重点决策公开。严格落实“依法依规、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终身负责”要求,2022年有4个事项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开相对应的反馈。二是加强政府政策文件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策10条,加大了重点项目、重大项目执行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三是推进管理和服务信息公开。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及时公开最新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和清单调整目录,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公布执法职责、执法结果等信息。四是深化重点工作公开,涉及重点领域、乡村振兴、林长制、国储林项目以及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自查自纠,提升信息公开准确性和时效性。

2、进一步落实好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管理,发布信息管理的有关条例,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信息发布人员严格遵守“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保证信息的原创性和真实性。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制”规定,要经分管领导审核,重点信息需经主要领导审核。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审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事后监管制度等审查机制,有力保障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我局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进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政府内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一是优化信息分类。设立重点领域公开、乡村振兴、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等专题专栏,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网站日常监测。安排专人每日及时登录局政务公开信息网站,及时处理出现的预警及其他情况,并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五)监督保障

2022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学习深度不够,对相关信息公开精神领会不够深入,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诉求仍有一定差距,亟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2023年,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我局将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扩展宣传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宣传报道,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 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四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增加解读数量提高解读质量,确保群众及时有效地了解林业惠民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