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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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旌德县扶贫开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旌德县扶贫开发局联系(电话:0563-235291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旌德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旌德县扶贫开发局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纳入了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实施等,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以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政策法规信息7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条,规划计划7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2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4条,财政专项资金信息4条,部门项目1条,政策解读11条,回应关切17条,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4条等。(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学习,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促使干部职工了解熟悉政务公开工作内涵,确保单位重点工作推进信息及群众关注关切热点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安排具体经办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多次,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发布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四)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队伍建设。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明确办公室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公开工作。
2.注重培训,提升股室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多次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强调政务信息公开的宏观性、真实性、权威性、及时性、规范性的特点,要求信息工作的各环节都应按规范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将“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纳入公文办理过程,明确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建立信息公开时机、范围、方式和防止泄露个人信息的审查制度,在公文起草时即确定了公开属性,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到位。部分信息产生后不能及时公开,直接影响公众查阅,使市民缺少对信息运行过程的了解和监督。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一些政务信息带有一定的选择性,未能全面、准确地反映脱贫攻坚工作,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今后我局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改进:
1、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完善内部监督考核,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拓宽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充分利用好这一平台,实现所有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力促搭建功能齐全、内容丰富、服务方便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