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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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版)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旌德县招商合作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部门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旌德县招商合作中心联系(地址:旌阳镇篁嘉桥开发区管委会三楼,电话:0563-8601477)。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旌德县招商合作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
(一) 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中心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紧扣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加强信息公开,把招商优惠政策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快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依法规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推进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2019年,我中心共发布政府信息19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中心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对全区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监督保障
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和经办人员信息,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作为每月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中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本单位信息公布政策解读专栏中的“负责人解读”栏目,发布数量较少,且政策解读不够深入浅出,形式单一。重点领域中规范性文件废立改发布较少。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够。
(二)2020年改进措施
1、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解读主体,统筹运用好网站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强化回应互动,做好咨询反馈,加强网上信息时效性,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2、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扎实有效的做好今后的政务公开工作。
3、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各相关责任人和工作人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做到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及时高效、便民惠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