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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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970/202404-0005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2024年旌德县深化新一轮林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旌林长办〔2024〕1号
生成日期: 2024-04-08 发布日期: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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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2024年旌德县深化新一轮林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旌林长办〔2024〕1号
生成日期: 2024-04-08
发布日期: 2024-04-09
关于印发《2024年旌德县深化新一轮林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9 15:51 来源:旌德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党委、政府,县林长制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林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4年旌德县深化新一轮林长制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旌德县林长制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2024年旌德县深化新一轮林长制工作要点


2024年是林长履职能力攻坚年。我县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省、市有关林长制工作决策部署,以《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指引,摸索和突破改革深水区,拓展生态“高颜值”到经济“高价值”的转化路径,在推动“绿美江淮”十大行动中彰显旌德作为,为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更多的旌德经验。

一、强化责任体系建设

1.提升履职能力。

开展林长履职攻坚年活动,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三盯三灯”工作法,由林长、县委督查室、县纪委、林长制办公室、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林长制工作督查。通过“抓林长、林长抓”,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充分调动各级林长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推动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做实用好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

2.完善工作机制。

推行省局制定的“一单一函一检查”工作制度,深化县级林长巡林履职媒体公示,落实林长会议、林长巡林、林长责任区“三项制度”。健全县级林长直接联系重点生态功能区域、林业产业基地、林业经营主体“三个联系”制度。建立年度工作任务、林长工作提示、交办事项落实“三个清单”。用好涉林资源保护“五长五联”工作机制。

3.加强平台应用。

持续推广使用“安徽省林长制综合管理平台”和“林掌”APP移动业务平台,常态化更新“五个一”信息,压实县、镇、村(社区)三级林长及生态护林员的巡林护林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林长下达的指定巡护任务处置率达到100%,林长及生态护林员的林业事件上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

4.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创新点建设。

落实相关股室和人员承担省定的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创新点(探索建立林地占用补偿机制;探索建立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培育碳汇监测机制)三项任务。根据创新点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广泛发动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引导林农、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及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强大合力。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典型。针对改革创新工作中不足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调整完善形成制度措施。

二、着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5.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

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5大项7小项改革任务有效落实。选定示范家庭林场等林业经营主体,在原有简易经营方案的基础上,完善编制5年期森林经营方案,指导家庭林场科学、合理、更有效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6.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

以林地“大托管”模式,持续推进“小山变大山”,有序引导林地置换、托管经营、入股经营。推广村级“两山银行”,推进生态资源受益权证与股份合作经营、国储林结合,引导建立“四个一”管理服务体系。秉承多元化经营发展理念,合作、借力,引进优秀市场主体,形成合作共赢的新局面。支持国有林场加强场外合作造林、托管经营,发挥国有林场连村带户作用,有效解决集体山场经营资金、技术等难题。

7.丰富林业特色保险品种。

建立“森林基本险+特色林产品保险+商业林木保险”保障模式,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森林防灾减损体系。积极协助国元保险和国寿财险,推动“林长制国元护林保”示范区林特产品保险创新试点工作,增加保险产品供给,开展香榧、油茶、灵芝等特色保险,实现不同特色林产品保险全覆盖和政策性保险叠加商业险。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政策,创新工作机制,设立风险池,发挥协会作用,鼓励小农户进合作社。

8.发挥绿色金融引领作用。

建立“专业合作社+担保基金+农户”普惠林业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推广“绿水青山贷”“助林贷”“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等现有普惠林业金融产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作,推出更多符合林业生产特点的贷款产品如“兴林贷”等,助力林农和企业从事林业生产。积极做好流转、收储、评估等工作,把林业担保作为县国有企业重要业务之一,形成评估、担保、融资闭环管理。

三、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9.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防火基础设施提升。

推进全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完善森林防火信息化系统平台,进一步压紧压实县、镇、村森林防火责任,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加强林区火源管控和规范应急物资储备,配置森林防灭火物资,推进全县重点镇村防火通道、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适时开展镇、村森林防火演练,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以内。

10.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

严格落实《宣城市自然保护地规范管理十条规定》,实行“网格化”巡护,加强自然保护地的日常巡查力度,认真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行动,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规范管理工作。

11.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建立林地占补平衡机制。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确保林木采伐科学有序。积极开展森林督查和林草湿图斑监测,持续做好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加强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和修复,及时发放生态补偿资金。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积极开展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结合“爱鸟周”、“湿地日”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2.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落实赋权乡镇事项,加强对基层执法队伍的指导,建全联动监督机制;加大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的对接沟通,落实好司法衔接;统筹开展涉林执法事项的集中培训和案件指导。

13.大力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

14.实施“绿美江淮”行动,完成油茶造林0.25万亩,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营造林2.31万亩,其中:封山育林1.67万亩、退化林修复0.64万亩。根据省、市建设标准,开展绿美村庄创建工作,力争创成国家森林城市。开展各类植树活动,建立认建认养基地,全面实行造林绿化规范化、信息化上图管理。实施国家储备林、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项目等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按照国家储备林建设年度作业设计方案,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强化工作措施,加快项目推进,确保按方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14.扎实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抓好监测预警、防治服务、检疫执法三项基础工作,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7.8‰以内。完成安徽省环黄山松材线虫病防控工程-宣城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任务,推动实施黄山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歼灭战,加大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力度,积极调整和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林分抗病能力。

15.持续开展林业碳汇项目建设。

做好省碳汇试点庙首林场碳汇一期项目计量监测,加快森林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积极开发一批碳汇林项目基地,有序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储备库建设。积极探索林业“碳票”应用,持续推进“检察+碳汇认购”生态检察机制,通过“异地认购碳汇”模式,与长三角地区建立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公益诉讼示范点。

16.开展生态产品生产总值(GEP)核算。

持续做好全县10个镇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年度监测工作。将GEP核算纳入林长制考核体系,建立以森林资源总量和增量相结合为重点的县域林长制绩效评价制度。

17.加快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大力推进林业“双招双引”,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提高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质量。加快推动“以竹代塑”和木竹精深加工,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促进林下经济、木本油料、木竹加工、森林康养四大产业高质量发展,林业产值达到39.46亿元。坚持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创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个,市级木本油料高标准林地1个、市级竹林高效经营示范基地2个、森林康养基地2个,打造旌德县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镇1个、示范村5个、示范点10个。组织企业参加合肥苗交会、义乌森博会等展会。完成旌德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完善华东楠、香果树省级林草种质资源库建设,实施庙首林场红豆杉省级良种基地项目。对俞村镇芳岱野生榧树资源进行保护,创建古树公园,申报省级林草种质资源库。

四、加强服务保障

18.强化林业科技服务。

组织开展林业“两强一增”行动、“一林一技”科技服务和“林业科技活动周”服务活动,利用高校+基地+企业等模式,实施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抓好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建设。

19.强化监督考核。

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林长制工作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制定2024年度镇级林长制考核细则,合理设计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强化考核成果运用。

20.强化宣传培训。

利用多媒体融合、多平台传播、多渠道互通,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新举措和新成效,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林长制改革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