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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文字解读】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文号: 旌政〔2022〕13号
生成日期: 2022-03-18 发布日期: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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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文字解读】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文号: 旌政〔2022〕13号
生成日期: 2022-03-18
发布日期: 2022-03-18
【文字解读】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18 15:16 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强调“耕地保护是关乎十四亿人吃饭的大事,容不得半点闪失”“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关乎国计民生。我县将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和“零容忍”的态度,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切实加强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现象,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告》。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2月,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动《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告》起草工作,形成初稿后,2022年2月22日安徽徐建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顾问审查意见,2022年2月23日县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形成终稿。

四、工作目标

保护耕地,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五、主要任务

在耕地“非农化”方面,严禁5个违规占用,包含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在耕地“非粮化”方面,严禁4个占用, 包含严格落实“田长制”。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六、保障措施

群众监督和举报电话:0563-2265287(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机关: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吴旗红

咨询电话:0563-2265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