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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203-00281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成文日期: 2022-03-16 发布日期: 2022-03-16
发文字号: 旌政〔2022〕13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告
政策咨询机关: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3-2265277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203-00281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成文日期: 2022-03-16
发布日期: 2022-03-16
发文字号: 旌政〔2022〕13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告
政策咨询机关: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3-226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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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坚决遏制违法违规

占用耕地行为的通告

旌政〔202213


为切实加强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现象,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二、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格落实“田长制”。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三、严格动态监管监测。各镇作为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动态巡查检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四、欢迎广大群众对破坏损害耕地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举报电话:0563-2265287(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旌德县人民政府    

2022316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22-03-16 15:11 信息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