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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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03A/202204-0004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旌德县财政局副局长张萍解读《旌德县2022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05 发布日期: 202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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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旌德县财政局副局长张萍解读《旌德县2022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05
发布日期: 2022-04-05
【主要负责人解读】旌德县财政局副局长张萍解读《旌德县2022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05 09:08 来源:旌德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背景介绍

为落实《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农〔2022〕287号)要求,为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

二、制定意义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通过对种粮农民安排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稳定种粮农民收入。

三、起草过程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县级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稳定种粮农民收入,保障农民种粮合理收益,支持粮食生产,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实际种粮农民。

五、主要内容

(一)事项名称

旌德县2022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二)适用对象

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三)适用范围

今年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粮食作物主要包括水稻、玉米等。

(四)补贴标准

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补贴资金及我县实际播种面积,确定补贴标准为每亩15.55元。

(五)办理流程

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县级核定”的程序,对农户粮食种植面积进行登记核实。县财政局根据农业农村水利局核定后的粮食种植面积等相关数据,协调金融机构,通过县级“一卡通”统一打卡发放。

六、创新举措

补贴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实际种粮的生产者手中,提升补贴政策的精准性。县域内补贴标准统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高度重视,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承担资金发放的主体责任,镇村承担直接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地实际种粮者及粮食种植面积等基础数据信息审核工作,及时提供财政部门,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加强对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实际种粮农民。


解读部门:县财政局农业股

解读人:张萍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0563-8602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