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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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03A/202202-00026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本级解读】《旌德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及处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15 发布日期: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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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本级解读】《旌德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及处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15
发布日期: 2022-02-15
【本级解读】《旌德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及处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2-15 08:05 来源:旌德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依据安徽省《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及处理工作方案》(皖财资[2022]46号)、宣城市《关于印发<宣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及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财资[2022]46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处理工作,切实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利用不足、闲置浪费、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资源。

三、起草过程

《方案》起草过程中,县财政局认真学习了上级文件,由负责科室撰写形成初稿,经财政局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研究通过后,于2022年2月由局办公室印发,要求从印发日起贯彻执行。

四、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要求,于2022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及处理工作,从而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利用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益。

五、主要内容

此次清查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清查对象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清查处理的重点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土地、通用设备、大型仪器类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自然资源等部门罚没且已经移交的房屋、土地;清查处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2月底前为清查阶段,主要是组织清查,摸清低效闲置资产情况。3月至10月为处置利用阶段,主要是采取各种盘活利用措施,对清查出的国有低效闲置资产进行处理。11月为总结阶段,主要是总结经验做法,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有效措施等。

六、创新举措

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按照清查范围、低效闲置资产的标准盘清盘活低效闲置资产。

七、保障措施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清查处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审核审批低效闲置资产处理事项,汇总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任务清单和进度情况,及时报送市财政局。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本单位、部门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及处理工作,负责本级工作任务清单及进度情况汇总工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审计部门将对照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简化优化工作程序,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解读部门:县财政局国资监管股,

解读人:卜英春,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0563-8602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