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003260983A/202107-00032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版书镇政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
名称: | 关于印发版书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版政〔2021〕90号 |
生成日期: | 2021-07-07 | 发布日期: | 2021-07-07 |
索引号: | 11341730003260983A/202107-00032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版书镇政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
名称: | 关于印发版书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版政〔2021〕90号 |
生成日期: | 2021-07-07 |
发布日期: | 2021-07-07 |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大气环境污染,有效保护城乡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工作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重点区域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影响大气环境;确保不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统筹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单位: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环保办、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各村)
(二)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典型工作经验等正面宣传报道、秸秆焚烧的危害;加大对“第一把火”处罚的宣传力度,形成震慑效应;对秸秆焚烧严重地区予以公开曝光。(责任单位: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派出所、镇环保办、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各村)
(三)细化禁烧包保网格。严格落实“镇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禁烧责任,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将秸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落实到人。各村要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包保责任一览表,确定各级包保责任人、联系方式及对应田块,压实禁烧包保责任报镇环保办、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备案。(责任单位:各村)
(四)加强农机管理。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管理的通知》,继续执行农
(五)加强对大户的监管。各村要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纳入农业信贷担保“劝耕贷”及各类支持项目黑名单。(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各村)
(六)加大焚烧秸秆打击处罚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焚烧秸秆的行为。对故意焚烧秸秆的当事人,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给予处罚。(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各村)
严惩“第一把火”。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发生全镇“第一把火”的村(根据国家、省卫星遥感火点通报结果)召开现场会,该村主要负责人在现场会上公开检讨。对“第一把火”当事人和党员、村两委干部带头焚烧的,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派出所、镇环保办、各村)
三、强化督查考核
(一)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为督查小组,在禁烧期间,对各村禁烧责任落实和焚烧火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镇对村年度考核。(责任单位:镇秸领办)
(二)实行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各村村两委成员按照1000元的标准缴纳禁烧保证金。保证金由各镇统一收取,7月底前上缴镇财政所指定账户,镇财政按照不高于1:1配比,根据年底考核情况分别进行奖励。并报县领导组备案。(责任单位:镇财政服务管理中心、各村)
四、严肃责任追究
(一)镇党委、镇政府将严格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严格秸秆禁烧责任追究的通知》(宣办电〔2017〕130号)等有关规定,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的村,给予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扣减奖励资金等责任追究;对出现焚烧秸秆现象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镇纪委)
(二)被省、部级通报2次及以上火点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村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并扣除该村禁烧保证金。(责任单位:镇纪委、镇财政服务管理中心、镇环保办)
(三)严肃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追究,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处置不当、失职渎职,造成大面积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镇纪委)
附件1:版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附件2:版书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考核办法(试行)
附件3:版书镇村级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一览表
旌德县版书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5日
抄送:县环保局
附件一:
版书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方 明(镇党委书记)
施 维(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宣典开(镇人大主席)
马 杰(镇党委副书记)
陈欣迪(镇党委副书记)
李军松(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 帆(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江书勤(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文颖(镇党委委员、 组织委员)
陈 波(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殷明军(副镇长)
成 员:陈冬秀(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刘煌河(镇纪委副书记)
方 琛(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汪重阳(镇派出所所长)
吴国清(镇财政服务管理中心)
吴 彬(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汪国青(镇环保站站长、执法大队副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环保办办公,负责处理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工作(简称“秸领办”),李军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根据旌德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现确定镇相关部门职责。
宣传: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环保站负责宣传工作。利用传单、横幅、广播等形式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典型工作经验等正面宣传报道,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认识,在全镇营造良好的秸秆禁烧舆论氛围。
巡查:由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环保站、村级组织巡查工作。各村组织巡查队员特别要充分利用好森林防火员加强对本村内火点巡查工作,发现一起扑灭一起,并加强对村民的教育工作。镇级由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镇环保站负责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工作,协助县秸领办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等工作,做好卫星遥感监测火点通报核查工作。
处罚:由镇派出所对依法严厉打击焚烧秸秆的行为。对故意焚烧秸秆的当事人,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给予处罚。
综合利用:由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市、县级要求。加强农机管理,监督收割机械配备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控制收割留茬高度;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规模农业,减少秸秆产生量;组织协调推进全镇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肥料化”等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利用小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尽快形成秸秆消化能力;加强农业领域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不断拓宽综合利用渠道。
附件二:
版书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结合《旌德县版书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详见《旌德县版书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评分表》
三、考核方式
(一)考核工作在版书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版书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各村年度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前完成。考核工作分为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两方面内容。
(二)实行考核组考评和业务部门考评相结合,镇环保办负责禁烧方面考核,镇农业站负责综合利用方面考核。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组办公室对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考核结果报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组审定。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镇对村年度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二)对各村的考核结果,作为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成效。
(三)实行百分考核,对缴纳禁烧保证金的村,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奖励。
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镇财政服务管理中心按照缴纳保证金1:1配比进行奖励;
80分以下70分以上(含70分)的,镇财政服务管理中心按照缴纳保证金1:0.5配比进行奖励;
70分以下60分以上(含60分)的,不予配比奖励;
60分以下的,不予配比奖励,且每少1分,扣除保证金的10%,扣完为止。
凡被省、部级督查巡查(含卫星遥感督查)发现“火点”的村,不予配比奖励,并扣除全部禁烧保证金。
对工作不力、监管缺失、处置不当、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不予配比奖励,扣除全部禁烧保证金,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本办法由版书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三:
版书村网格化秸秆禁烧包保责任表 |
|||||||||||||
第一网格化责任人 |
联系号码 |
村组 |
第二网格化责任人 |
联系号码 |
备注 |
||||||||
程辉林 |
13605638923 |
里东川组 |
方新林 |
13615639687 |
|
||||||||
外东川组 |
仰永高 |
13170262632 |
|
||||||||||
樊忠青 |
15955644336 |
下版书组 |
叶万林 |
13731899183 |
|
||||||||
上版书组 |
汪跃芳 |
13685632811 |
|
||||||||||
程生冰 |
18756398012 |
唐川组 |
夏连富 |
14705635125 |
|
||||||||
模范王家庄五百坦片 |
汪春雷 |
13634163325 |
|
||||||||||
模范陶环片 |
汪国龙 |
13866965336 |
|
||||||||||
赵承来 |
13966188036 |
唐赵组 |
唐家兴 |
13605638482 |
|
||||||||
平岭组 |
杜月清 |
13329296717 |
|
||||||||||
沙胜组 |
刘天祥 |
13615631550 |
|
||||||||||
郭海芳 |
13956585979 |
上将军庙组 |
周观山 |
13865483386 |
|
||||||||
下将军庙组 |
洪忠胜 |
13966230689 |
|
||||||||||
吴传心 |
18956366669 |
张姚吴组 |
吴国祥 |
15357506716 |
|
||||||||
联和组 |
方观金 |
13865306401 |
|
||||||||||
杨村组 |
凌祝根 |
13965402151 |
|
||||||||||
江坑村网格化秸秆禁烧包保责任表 |
|||||||||||||
序号 |
一级网格长 |
包靠地块范围 |
二级网格长 |
包靠地块范围 |
网格员 |
包靠地块范围 |
|||||||
1 |
许小宝 |
东至:旌阳交界;南至:以枣树岭上东西山岗;西至:与龙川村为界;北至与旌阳镇为界; |
许小宝 |
东至:旌阳镇山界;南至:中村山界;西至:高升山界;北至:西山顶 |
程冬发 |
东至:皂角山岗;南至:后庄西山岗西龙川村;北至:旌阳镇新庄村 |
|||||||
2 |
周金宝 |
东至:西山山顶;南至:高升组山岗;西至:中村组山岗;北至:凤形组山岗; |
|||||||||||
3 |
丁仁义 |
东至:丁家山顶;南至:中村山岗;西至:旌阳镇新庄;北至:族阳镇新庄; |
|||||||||||
4 |
江珠兰 |
东至:皂角组交界;南至龙川村交界;北至:西山顶;西至枣树岭刘家、郭家交界; |
许前寿 |
东至:高升交界;南至:南关林场、龙川村交界;西至:龙川村交界;北至:龙川村下方交界; |
|||||||||
5 |
陶龙金 |
东至:西山山顶;南至:后庄交界;西至:水田;北至:皂角交界; |
|||||||||||
6 |
余江明 |
东至:与南关村交界:南至:与南关村交界,与清潭里山场交界;西至:与南关林场为界;北至:以枣树岭上东西山岗; |
何团辉 |
东至:旌阳镇山界;南至:南关村交界;西至:刘家组交界;北至:西山山顶; |
杨小宝 |
东至:旌阳镇山界;南至:南关村;西至;宋家山界;北至;旌阳镇山界; |
|||||||
7 |
宋根水 |
东至:旌阳镇山界;南至:古溪、程家交界;西至:程家交界;北至:西山顶; |
|||||||||||
8 |
程福海 |
南至:宋家、古溪交界;东至:宋家交界;西至:刘家山界;北至:西山顶; |
|||||||||||
9 |
余江明 |
东至:程家组交界;南至:南关村交界;西至:槐树组交界;北至:枣山岭、西山山顶; |
殷国庆 |
东至:程家交界;南至:旌凤路;西至:枣树岭、后庄交界;北至:西山山顶; |
|||||||||
10 |
黄光友 |
东至:刘家大塘;南至:瑶山界;西至:槐组交界;北至:枣树岭后庄交界; |
|||||||||||
11 |
吴选民 |
东至:古溪山岗;南至:南关村交界;西至:南关村交界;北至:水田; |
|||||||||||
12 |
張正辉 |
东至:郭家组交界南至:瑶田、南关林场交界;西至:南关村交界;北至:南关林场; |
王小红 |
东至:郭家山界;南至:瑶田、南关林场;西至:背下山界;北至:南关林场; |
|||||||||
13 |
方红喜 |
东至:槐树山界;南至:南关林场、下坦山界;西至:下坦山界;北至:南关林场; |
|||||||||||
14 |
李冬红 |
东至:背下山界;南至:南关村;西至:南关村;北至:南关林场; |
隐龙村网格化秸秆禁烧包保责任表
一级网格长 |
包靠地块范围 |
二级网 格长 |
包靠地块范围 |
网格员 |
包靠地块范围 |
万云 |
东至:绩溪、白沙为界 南至:版书、东川为界; 西至:版书、沙胜为界; 北至:南关为界; |
方光亮 |
东至:村里山岗; 南至:东川交界; 西至:南山山岗; 北至:南关交界; |
李根顺 |
东至:山坎下山岗; 南至:东川交界; 西至:下村山岗; 北至:新村山岗; |
方辉明 方振汉 |
东至:湖上山岗; 南至:东川、沙胜交界; 西至:沙胜交界; 北至:南山山岗; |
||||
万云 |
东至:下村山岗; 南至:沙胜山岗; 西至:沙胜山岗; 北至:南关山岗; |
程金龙 |
东至:新村山岗; 南至:下村山岗; 西至:沙胜交界; 北至:南关交界; |
||
蒋光玉 |
东至:村外山岗; 南至:湖上交界; 西至:南山山岗; 北至:南关交界; |
||||
李跃进 |
东至:村里山岗; 南至:庙前山岗; 西至:新村山岗; 北至:南关交界; |
||||
方小华 |
东至:绩溪、白沙交界; 南至:东川交界; 北至:村外山岗; 西至:村外山岗; |
朱恒春 |
东至:绩溪交界; 南至:绩溪交界; 西至:山坎下山岗; 北至:庙前山岗; |
||
方灶火 |
东至:山坎岭山岗; 南至:东川交界; 西至:湖上山岗; 北至:庙前山岗; |
||||
方观寿 |
东至:白沙交界; 南至:庙前山岗; 西至:村外山岗; 北至:白沙交界; |
||||
方友根 |
东至:绩溪交界; 南至:山坎岭山岗; 西至:湖上山岗; 北至:村里山岗; |
||||
|
|
|
|
方建华 (护林员) |
东至:山坎岭、山坎下山岗; 南至:版书村交界; |
|
|
|
|
方辉亮 (护林员) |
西至:南山山岗; 北至:白沙交界; |
龙川村网格化秸秆禁烧包保责任表
序号 |
村名 |
村级网格长 |
片区网格员 |
包保片区 |
备注 |
1 |
龙川村 |
潘立新 |
吕根发、张祖明、梅东海 |
征山、张家、大岭 |
|
2 |
梅旌俊 |
张金辉、王兴跃 |
岩山、永丰 |
|
|
3 |
宣早霞 |
秦胜顺、王和平 |
梅家、管家 |
|
|
4 |
朱卫华 |
贺国进、王金平 |
上朱、下朱 |
|
|
5 |
王飞 |
方家峰、何卫财 |
上方、下方 |
|
|
6 |
朱天平 |
王治华、饶文辉 |
团结、许家 |
|
|
7 |
吕昌红 |
吕绍红、魏良荣 |
上吕、下吕 |
|
南关村网格化秸秆禁烧包保责任表
序 号 |
包保片区 |
村两委包保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包保片区 |
防火巡逻员姓名 |
联系方式 |
||||
1 |
钟家、夹岩 |
吕春霞 |
13500549881 |
钟家、下胡 |
张正斌 |
13731886788 |
||||
2 |
下胡、江家 |
许国民 |
15657516709 |
胡俊海 |
18256332813 |
|||||
3 |
上南、下南 |
魏 军 |
13731886196 |
江家、夹岩 |
江小东 |
15656390220 |
||||
4 |
七里、葛湾 |
李仙玲 |
13731929603 |
上南、下南 |
高学良 |
13866951321 |
||||
5 |
古山、白杨、毛山 |
方新华 |
13966218595 |
七里、葛湾 |
李小龙 |
13956576402 |
||||
6 |
小溪、清潭、舒家 |
宋峰 |
13515638686 |
毛山、白杨 |
宋小根 |
13645630937 |
||||
|
|
|
|
白杨、古山、小溪 |
方向明 |
13966188174 |
||||
|
|
|
|
小溪、舒家、清潭 |
舒小平 |
15056332717 |
||||
|
|
|
|
舒家、清潭皮村 |
宋兵龙 |
18256370261 |
||||
另信息员:吴利芳(18095638748)负责清潭皮村、七里 |
|
|
|
|||||||
|
范家祥(13637213400)负责葛湾 |
|
|
|
||||||
白沙村网格化秸秆禁烧包保责任表 |
||||||||||
村级包保人 |
村民组 |
组长 |
成员 |
|||||||
张九美 |
一组 |
陈哲忠 |
吴瑞国、陈承正、黄观水 |
|||||||
二组 |
程贤福 |
程贤果、徐学河、程贤兵、程贤明 |
||||||||
三组 |
方玉林 |
汪光友、汪光发、毕社金、陈小季、王勇力 |
||||||||
齐中桃 |
四组 |
程观义 |
程小安、程英安、程兴宝、贾亚丽 |
|||||||
五组 |
刘年维 |
程小根、程长水 |
||||||||
六组 |
程国祥 |
程忠林、程根友、程可斯 |
||||||||
王素华 |
七组 |
程华 |
程英松、王易昌、程三宝 |
|||||||
八组 |
许有计 |
沈大力、程晓明、方贝贝 |
||||||||
九组 |
蔡道林 |
程长木、程新宝、程祥龙 |
||||||||
林郁康 |
十组 |
曹登阳 |
程冬宝、程树文 |
|||||||
十一组 |
蒋家华 |
刘太明、林俊、唐兴如 |
||||||||
十二组 |
汪应根 |
祝国兴、倪何忠、倪灶顺 |
主办: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旌德县政府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34182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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