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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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103-0013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信访工作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文号: 旌环〔2021〕22号
生成日期: 2021-03-25 发布日期: 2021-03-25
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103-0013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信访工作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文号: 旌环〔2021〕22号
生成日期: 2021-03-25
发布日期: 2021-03-25
关于印发《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信访工作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5 08:28 来源: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信访工作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各股室:

现将《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信访工作包保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324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信访工作包保责任制

 

为及时妥善处理好信访问题,把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根据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包保责任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分局领导班子包保信访件工作责任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对信访工作系列重要批示和要求,围绕市局统一部署,坚决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处理好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实行包保全覆盖

实行我局领导班子包保信访件工作责任。每件信访件均有对应的包保领导。

包案范围包括集体上访反映的重要信访问题、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经排查,可能引发群体集体上访的信访隐患和重大矛盾纠纷、各级环保督察交办未完成整改信访件、重复信访件和其他信访热点、难点问题。

三、包保责任分工

结合信访件排查,对群众反映信访问题进行梳理,由局领导班子实行包保,综合执法大队相关人员为组成成员。

(一)第一组

 长:刘文英

 员:刘希友、黄泽健

包保信访件:旌德县蔡家桥镇三河村亿荣石材等环境问题信访件

(二)第二组

 长:汪清

 员:程贤臣、吴鹏

包保信访件:旌德县云乐镇狮子山大理石厂环境信访问题。

(三)第三组

 长:杨宏伟

 员:梁浩、饶康

包保信访件:旌德县孙村乡东固石材二厂重复投诉信访问题。

四、强化考核问责

包保领导要切实做好包保信访件的整改、指导和维稳工作,每月深入包保信访件所在地指导、协调、督促整改工作不少于1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照党和国家的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跟踪督办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加快信访件办理时限,确保信访件案件办理质量,真正做到“一包到底”。

各信访包保组应按照《进一步做好环境信访管理和信访投诉办理工作的通知》(宣环函〔2020〕335号)要求,严格落实对信访问题受理、查办、反馈等系列工作机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及时上传包保领导及包保情况。包保信访件处理完毕,应及时向市局分片包干组长报告处理结果,并注意进行回访,防止重复信访件。对已确定为包案的信访问题,如因工作不力,处理不及时、不到位而引起越级、集体、重复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信访条例》,追究有关包保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