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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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7668617443/202105-0003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26 发布日期: 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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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26
发布日期: 2021-05-26
旌德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26 09:49 来源: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促进户外广告行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和《旌德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和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改变目前我县户外广告设置“杂、滥、乱、差”局面,全面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展现城市建筑美、生态美,实现户外广告管理“减量、规范、提升”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单立柱广告牌(高炮)、龙门架、墙体广告牌、楼顶广告牌、三面翻广告牌、大型灯箱广告牌、LED大屏广告牌等各类大型户外广告牌和道路路名牌等。

三、整治内容

(一)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规划区以内户外广告的专项规划,旌阳镇负责辖区内除城区规划区以外户外广告的专项规划,其他各镇负责本辖区内户外广告的专项规划。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好城区、各镇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全县范围内户外广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按规划严格把关、依法审批、依法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户外广告。(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黄山东线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

(二)分类处置经营性户外广告

1.城区规划区范围内。一是对城区规划区内所有未经审批或者审批手续到期的大型户外广告(含LED大屏、高炮等)一律予以拆除或由政府统一无偿收回。二是对城区规划区内所有审批手续齐全且在审批期限内的大型户外广告(含LED大屏、高炮等)按相关程序予以提前收回。三是对于单位或个人临时设置的公益宣传广告,尤其是在交通护栏、街道两侧墙体、行道树、建筑物上悬挂的条幅、广告,按照“谁设置、谁清理”的原则,及时予以清理。坚决取缔经营性宣传条幅广告。(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黄山东线管委会、公安局、各有关单位)

2.各镇范围内。对存在安全隐患、有碍观瞻的一律予以拆除。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前,大型户外广告(含LED大屏、高炮等)一律不得新增。(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三)严格管理围挡广告

落实文明创建工作要求,工地围挡所设置公益广告内容不得低于广告总面积的50%。设置工地围挡广告总体高度不得低于2.2米,以砖砌围墙或钢架结构彩钢瓦、仿真草坪敷面,对于陈旧破损的要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不符合设置要求的予以限期整改或拆除。(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黄山东线管委会、住建局)

(四)有序管理临时占道广告

因沿街商铺(房屋)装修需要临时占用人行道的,须办理临时占道审批手续,临时占道围挡按照规定标准设置。围挡外立面可设置广告发布,公益性内容不得低于50%,迎检期间,公益性内容不得低于80%。(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五)规范发布公益广告

进一步完善公益宣传发布机制,将户外广告设施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阵地,展示良好形象。充分利用工地围挡发布公益广告,鼓励主要路段、重点区域的工地围墙实行文化墙和景观墙改造,公益广告占比不低于50%,并确保宣传画面比例协调、整体美观。充分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LED大屏发布公益广告,发布公益广告占比不低于30%,迎检期间LED大屏全天候播放公益广告。公交站台在面向道路和人行道设置广告时,公益宣传广告各不少于一幅,充分利用沿街商户门头电子条屏灵活发布公益广告,滚动播放,集中展示,形成规模效益。(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经开区管委会、黄山东线管委会、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交运局)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2146日至416日)。各镇、各部门根据管理范围,集中排查范围内户外广告情况,摸清户外广告设置位置、审批手续、协议年限以及产权归属等情况,形成统一的户外广告台帐。

(二)集中整治阶段(416日至610日)。修改完善《旌德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各镇制定具体整治工作行动方案,逐条路段、分门别类落实整治措施,责令产权人限期整改,对整改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拆除。

(三)总结规范阶段(611日至630日)。组织人员对户外广告整治情况进行核查,全面做到户外广告一户一档,完善全县户外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实现户外广告统一发布、统一规范、统一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确保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成立旌德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县户外广告整治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狠抓工作落实,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人。要充分认识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理顺户外广告管理机制。

(二)宣传发动,稳妥推进。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既要借助舆论力量积极引导我县户外广告行业向着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使广告经营者知法、懂法、理解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对美化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性,又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宣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事例,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集中治理,规范经营。全县集中3个月时间,对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工作,形成城区规划区户外广告产权由户外广告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并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经营权的运营模式。各镇户外广告全部按照专项规划要求进行设置。

(四)严肃纪律,责任追究。要坚持依法行政,实施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要做到廉洁自律,依法办事,坚决刹住说情风,杜绝徇私舞弊现象,阻挠整治工作的个人和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将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对有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予以通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严肃追责。




附件:旌德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1














附件

旌德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长:吴忠梅

副组长:王宏峥

  员:倪彩文  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时二勇  黄山东线管委会主任

王家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县公安局政委

    县住建局局长

钱广虎  县交运局局长

周成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汪世友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周云海  旌阳镇镇长

    版书镇镇长

    俞村镇镇长人选

叶裕赟  云乐镇镇长

    蔡家桥镇镇长

曹建军  三溪镇镇长人选

    兴隆镇镇长人选

王小辉  孙村镇镇长

王书华  庙首镇镇长

    白地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执法局,负责户外广告整治日常工作,汪世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喻怀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