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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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895U/202101-0015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本级政策解读】旌阳镇关于开展滥建乱葬集中管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19 发布日期: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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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本级政策解读】旌阳镇关于开展滥建乱葬集中管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19
发布日期: 2021-01-19
【本级政策解读】旌阳镇关于开展滥建乱葬集中管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1-19 14:30 来源: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县范围内的殡葬整治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综合治理”原则,着力整治滥建乱葬,加大依法管理力度,推动移风易俗,为共建美好家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县殡葬整治工作领导组《关于开展滥建乱葬集中管控工作的通知》(旌殡治组〔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现我镇“三线六区一园”区域可视范围内无新增墓穴、无翻新扩建旧坟和无新增遗体安葬(简称“三无”),“三线六区一园”范围之外无翻新扩建旧坟,新增墓穴按规格建墓的目标,全面遏制滥建乱葬问题,为即将开展的全县殡葬整治打下基础。在此基础上,加强落实常态化管控措施,“三无”目标得到持续巩固。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县殡葬整治工作领导组《关于开展滥建乱葬集中管控工作的通知》(旌殡治组〔2020〕1号)文件要求,经过镇党委会研究后,制定本方案。 
       四、工作目标

全镇“三线六区一园”区域可视范围内的墓穴(三线:国、省、县、乡道公路主干道沿线可视范围内、高铁沿线、县内主要河流沿线;六区:居民住宅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一园:城市公园,下同)无新增墓穴、无翻新扩建旧坟和无新增遗体安葬,其他区域内的旧坟无翻新扩建旧坟,新增墓穴按规格建墓的目。  
       五、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有四点:

(一)部门牵头,履职尽责。各村接此通知后,要立即行动,组建滥建乱葬问题集中管控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内新增墓穴的管控以及现有旧坟的摸排。各村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村民组长、土地协管员、护林员等人员作用,明确管控任务,各联村组长会同各村细化镇联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分片包保责任名单,按路段、范围地,责任落实到人,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管控任务,网格化包保,责任压实到人。

(二)常态巡查,严加管控。落实联村组长负责制,组织镇、村干部,对“三线六区一园”区域可视范围开展巡查。对私自建墓、翻新扩建旧坟和新增遗体安葬等行为进行制止,责令限期改正。镇政府组建殡葬联合执法管理队伍,对“三线六区一园”区域可视范围内滥建乱葬违法违规行为和其他区域翻新扩建旧坟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依规安葬,落实审批。方案下发之日起,全镇所有村群众确有安葬需求的,由村委会引导到本村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对本村农村公益性公墓未建成的,因新增遗体确需建墓的,实行备案制度,须经镇、村委会批准后方可建造,并由村委会负责对建墓行为进行施工监管,墓穴单穴占地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穴占地不得超过6平方米,墓高不得超过1.2米。“三线六区一园”区域可视范围内一律不得建墓。

(四)详尽摸排,掌握底数。各村组织人员对辖区“三线六区一园”区域可视范围内坟墓和“三线六区一园”区域以外硬化墓、活人墓进行摸排,对所有墓穴逐一编号拍照留存,做到不重不漏不错,摸清坟墓的类型、面积、安葬情况等信息,进行造册登记归档。此次摸排出的墓穴底数,将作为兑现专项治理经费和下一步专项治理的主要依据,各村必须高度重视,严把摸排工作质量关,因漏报错报原因导致治理费用增加的,由各村自行解决并追究摸排人责任,摸排信息表于2021年1月5日前报送至蔡家桥镇滥建乱葬集中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待《旌德县殡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后,着手对“三线六区一园”区域可视范围内的存量坟墓进行分类施策、综合治理。


       六、创新举措

文件下发之日起,旌阳镇五个城市社区和霞溪村,有安葬需求的一律进入凤形山和南长岭公墓安葬。其它农业村群众确有安葬需求的,由村委会引导到本村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对本村农村公益性公墓未建成的,因新增遗体确需建墓的,实行备案制度,须经镇、村委会批准后方可建造,并由村委会负责对建墓行为进行施工监管,墓穴单穴占地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穴占地不得超过6平方米,墓高不得超过1.2米。旌阳镇“三线六区一园”区域可视范围内一律不得建墓。
      七、保障措施

成立旌阳镇殡葬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全镇殡葬治理工作,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由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国土所、林业站、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农业站、民政所部门负责人、各村居联村组长、书记为成员。组建殡葬整治联合执法队,坚决打击违法违规建墓行为,由镇分管领导任队长,负责民政同志任副队长,由国土所、林业站、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农业站、民政所人员为成员。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居殡葬治理工作,建立巡查队伍,立即行动,抓好本辖区内新增墓穴的管控以及现有旧坟的摸排。


政策咨询部门:旌阳镇民政办公室

联系人:旌阳镇党委委员 杨国宏

联系方式:13865495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