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殡葬整治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综合治理”原则,着力整治滥建乱葬,加大依法管理力度,推动移风易俗,为共建美好家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依据
依据《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城乡规划法》《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以及《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方案》(民发〔2020〕94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拟制制定实施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依据《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城乡规划法》《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以及《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方案》(民发〔2020〕94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蔡家桥镇开展滥建乱葬集中管控工作,制定本级的工作方案。
四、主要目标
第一阶段,从2021年1月至3月,不断巩固“三线六区”滥建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三线:国、省、县、乡道公路主干道沿线可视范围内、高铁沿线、县内主要河流沿线;六区:居民住宅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完成“三线六区”范围内滥建乱葬坟墓和“三线六区”区域外硬化墓、活人墓的摸排。
第二阶段,从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完成公墓建设布点性规划,启动并完成各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第三阶段,从2022年7月至12月,利用6个月时间完成全镇“三线六区”可视范围内旧坟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成果并建立长效机制。
五、主要任务
第一阶段,不断巩固“三线六区”滥建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完成“三线六区”范围内滥建乱葬坟墓和“三线六区”区域外硬化墓、活人墓的摸排;初步确定公益性公墓选址。(2021年1月-3月底)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成立镇殡葬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为民服务中心,成立综合管理执法队伍,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整治取得成效。各村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专人进行摸排,确保数据的精准,不漏报、错报、多报。各村充分酝酿,初步确定公益性公墓选址。各村每月召开1次殡葬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建立殡葬信息员台账和管理制度规定,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殡葬整治办要求逐步推进,同时对殡葬工作四类重点人群(墓碑加工生产经营户、建墓手艺人、殡葬乐队、红白理事会)进行重点动员宣传。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泛深入开展殡葬整治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和教育群众树立破除迷信、厚养薄葬、节俭治丧新理念。动员广大党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响应号召,带头践行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各村要加强殡葬整治工作宣传,张贴殡葬整治公告,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组长会议,入户动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集中管控的通告张贴至每个村民小组,《致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一封信》发至每户村民家中,村内喇叭宣传每周不得少于5天,每个村制作悬挂宣传标语横幅不少于2条。
(三)全面摸排,掌握底数。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滥建乱葬坟墓进行摸排,重点做好“三线六区”范围内滥建乱葬坟墓和“三线六区”区域外硬化墓、活人墓进行摸底登记,做到不重不漏不错,摸清墓主、坟墓类型、占地面积等信息进行造册登记,明确专项整治底数,为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做准备。各村要及时报送工作资料并进行归档。建立死亡人员安葬基本信息台账。
(四)尊重民意,科学选址。公益性公墓应该在布点规划范围内科学选址。各村要根据交通状况、山区实际、群众意愿、人口及自然死亡率等因素,就公益性公墓选址、建设规模、建设形式等问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组织召集村民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会议等形式广泛征求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公益性公墓选址及建设方案,并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公益性公墓选址原则上“一村一墓”,鼓励相邻村“多村合建”,以节约土地,方便群众祭扫。
第二阶段,完成全镇公墓建设布点性规划,启动并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
(五)及时申报,完善手续。对符合“两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下同)的公益性公墓选址,及时履行林业及土地报批;做好公益性公墓实地选址、规划调整、建设用地及林地报批、项目招投标等开工建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步完成公墓建设布点性规划。
(六)严控标准,抓好建设。根据省市关于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相关规定,公益性公墓建设要因势而建,墓区合理规划,因地制宜进行绿化美化。墓穴能不硬化的尽量不硬化,尽可能保持原有生态植被,提倡按“不留坟头、集中深埋”的方式建设生态化公墓。做好公墓道路、停车场、绿化景观等配套公用设施,便于群众治丧祭扫。墓穴建造规格要按国家相关建设设计规范执行,墓穴单穴占地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穴占地不得超过6平方米,墓高不得超过1.2米。
(七)依法依规,强化管理。认真落实《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民事发〔1992〕24号)相关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变相开展经营性收费。禁止建设、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地、禁止非法出售(租)墓葬用地、禁止农村公益性公墓性墓地从事经营活动。各村要加强滥建乱葬现象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掌握死亡人员信息及遗体安葬情况。公益性公墓建成后,积极引导新增遗体和旧坟遗骸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
第三阶段,利用6个月时间完成全镇“三线六区”可视范围内旧坟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总结成果并建立长效机制。(2022年7月-12月)
(八)制定政策,强化保障。待上级具体整治方案出台后,及时落实相关政策。
(九)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重点对“三线六区”旧坟存量进行综合施策、分类治理,基本实现“三线六区”区域四周可视范围看不见墓穴的目标。
六、创新举措
(一)持续推进,严管严控。在集中整治期间且公益性公墓未建成的,因新增遗体确需建墓的(不得占用耕地、林地),实行备案制度,严格按国家规制建墓。“三线六区”区域内一律不得审批建墓。
(二)将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大力宣传节地生态、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安葬理念。倡导文明祭祀、安全祭礼、生态安葬、生态祭扫,不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建立殡葬整治应急会商机制和包村联系制度。镇殡葬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做好殡葬整治工作、具体组织“滥建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掌握工作进度,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工作保障,督促存在问题并及时向殡葬整治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各村书记对殡葬整治工作负总责。
(二)广泛动员,更新观念。各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殡葬整治的紧迫性、必要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殡葬整治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支持拥护殡葬整治。各村要深入宣传发动,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墓主座谈会等会议,做通干部群众思想工作,使新思想新观念深入人心。
(三)强化调度,加强考核。建立工作督促检查和重点任务工作定期调度机制。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加强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和调度,对进度靠后的村进行通报,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将殡葬整治工作纳入镇对村的目标管理考核。
(四)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对殡葬改革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操办丧事活动和“滥建乱葬”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五)巩固成果,完善机制。各村要不断巩固殡葬整治成果,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为今后殡葬日常管理工作提供思路。积极应对殡葬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整治滥建乱埋长效管控机制,坚决防止滥建乱埋现象反弹。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蔡家桥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茆大富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8051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