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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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03A/202102-00058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通知
名称: 【本级解读】《关于印发旌德县本外币存款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10 发布日期: 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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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通知
名称: 【本级解读】《关于印发旌德县本外币存款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10
发布日期: 2021-02-10
【本级解读】《关于印发旌德县本外币存款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2-10 16:04 来源:旌德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旌德县关于加快镇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旌办发[2020]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各镇引入县域外本外币存款的主动性、积极性,提升我县本外币存款发展规模,推动镇域经济发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鼓励和引导全县各镇引进县外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提升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本地的信贷投放力度,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文件由县财政局起草形成初稿,并修改完善,经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同时经财政局分管领导和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签发。


四、工作目标

对全县各镇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考核。


五、主要任务

一是考核对象是全县各镇。二是考核内容是本外币存款净增加数(县外资金流入我县存款增加数)。三是考核基数是以各金融机构上月存款为基数,以下达各镇本外币存款净增加数为依据。四是考核数据采集是以金融机构出具的各镇实际引入县外资金凭证数据为采集对象。县域内资金流入、县域企业经营正常的资金流水不作为考核数据采集对象。五是考核计算方法是以2、5、8、11月份作为报告期,各镇引入我县资金新增存款数与县下达任务数比值,按照20%、25%、25%、30%计算得分。


六、创新举措

一是进一步提升了乡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增强了乡镇抓金融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加强乡镇与金融机构的联系,进一步增强乡镇引入县域外资金的积极性、主动性,做大全县金融规模。


七、保障措施

县财政局(县金融监管局)要切实履行好本外币各项数据监管责任。各镇、各金融机构要对提供的本外币各项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取消本项考核资格,并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