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地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30 08:36
来源:旌德县白地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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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白地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白地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0年11月23日
抄送:县住建局
白地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 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善和落实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各村、镇直各单位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2020年11月—2021年6月)。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对辖区内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动员部署(2020年11月底)。召开镇安监办、各村书记主任、具体从事危房改造经办人员及相关站所负责人培训会议,针对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员培训。
2、重点排查(2020年11月—2020年12月)。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3、全面排查(2020年11月—2021年6月)。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镇直各单位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争取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4、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2020年11月—2021年6月)。各村、镇直各单位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要予以上报稿并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进行房屋安全性坚定。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评估鉴定工作力争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为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评估鉴定工作在2021年6月前完成。
(二)重点整治(2020年11月—2021年6月)。各村、镇直各单位,明确整治重点,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要求,力争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对高层建筑必须出具设计图纸及相关验收报告。
2、建立台账。镇、村二级监理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2020年11月—2023年10月)。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未用作经营但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到2023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四)构建长效机制(2020年11月—2023年10月)。成立白地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在农村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不断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强化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力争用3年时间完善镇村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制。各村、镇直有关单位对排查的问题每月报送镇政府,由镇政府统一报送县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
白地镇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陈 静
副组长:闵吉祥
成 员:江为民 叶 丰 刘昌松 吕 罡
白地村 李文文 张德胜 侯金才
江 村 王胜勇 强大雨
洋川村 徐建强 卢晓春 王金卫
汪 村 江五四 曹 勇 江清明
洪川村 王建红 吕孟勇
高甲村 胡志军 汪炳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办,江为民任主任,经办人员吕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