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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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97785X7/202011-0000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意见
名称: 关于开展“生态美超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试 行) 文号: 旌农村办〔2020〕74号
生成日期: 2020-11-02 发布日期: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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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意见
名称: 关于开展“生态美超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试 行)
文号: 旌农村办〔2020〕74号
生成日期: 2020-11-02
发布日期: 2020-11-02
关于开展“生态美超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试 行)
发布时间:2020-11-02 09:32 来源: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旌农村办〔202074


 

为进一步推行垃圾分类,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聚力打造“两山基地”。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生态美超市”建设,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实行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生态文明机制改革,建设美丽旌德。

二、主要目标

通过垃圾整治“变末端清理为源头减量、变被动保护为主动参与、变利益驱动为自觉行为”,进一步增强村民垃圾分类处理意识和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巩固全国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成果,实现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

三、重点任务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广泛发动村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采取“积分换物”等方式,将“生态美超市”建设成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化”处理的中转平台、便民惠农、精准扶贫的服务平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常态化学习传播平台。在全县45个已建成省级中心村推行,其中每个镇打造一个精品样板点。2019年6个美丽省级中心村要确保在10月底完成建设任务,其余39个村要确保在11月上旬完成建设任务。

(一)规范建设标准。按照人口相对集中、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由镇依托现有村资源,合理安排场地,科学设置“生态美超市”,内设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分类垃圾回收和积分兑换等功能区域,并悬挂统一设计的标识标牌,规范建立账簿,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依托村组织活动场所,设立便民服务中心、生态文明宣教中心,形成“三合一”运行模式。各镇负责“生态美超市”日常运行管理,每个超市配备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监管维护。

(二)规范运营机制。“生态美超市”原则上每周开放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实行超市会员制。辖区内群众以户为单位,为每户建立“绿色账户”。“绿色账户”作为辖区群众储蓄积分、兑换物品、参与生态文明实践活动及享受“生态红利”的凭证。

2、实行积分管理制。积分可即时换物、可零存整取、可转赠他人。积分获取途径:

(1)村民日常生活产生的不易降解和处理、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的生产生活垃圾,农药包装物等有害垃圾,根据兑换办法、兑换标准可获得相应积分;

(2)门前三包、庭院美化、志愿服务、护林护河、好人好事、捐资援灾、义务献血、见义勇为、助老扶残、乡风文明等行为可作为加分项目。

(3)农村党员及村干部参与“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获得积分,按比例转化成“绿色账户”积分。对存在不文明行为的村民,可以相应扣减“绿色账户”积分给予惩诚。

在此范围内,各镇可根据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积分管理制实施细则和考评办法,明确获得积分的范围、考评标准和奖惩措施等。

3、实行评选奖励制。各镇、村可依据会员积分等情况,开展季度“生态美之星”、年度“生态卫士”等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由各镇、村自行拟定。可参考一下内容:

每季度统计积分情况,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取前3名为本季度的“生态美之星”,季度“生态美之星”不分等次,经公示后给予一定“生态红包”奖励。每年度统计积分情况,依次取前6名为本年度的“生态卫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经公示后给予一定“生态美红包”奖励。设立超市会员金、银、铜牌制度,根据累计积分数量确定不同等级会员(金牌会员≥1000分;银牌会员≥800分;铜牌会员≥500分),经公示后享受不同等级“生态红包”奖励,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

4、实行物品兑换制。以自觉自愿、零存整取为基本原则。各镇在辖区内各村“生态美超市”设立物品货架。由各镇、村拟定采购目录,报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审定后,由镇政府统一规范采购。各村负责超市兑换物品日常管理,做好物品出入库登记,并定期开展村民凭“绿色账户”上的积分兑换物品工作,物品兑换积分,1分兑换约价值0.5元左右的物品。鼓励企业或者民间资本投资购置共享农用器具投放“生态美超市”,供村民凭“绿色账户”上的积分共享农用器具。对于村民居住分散的村,可以合理设立分点或实行流动兑换点等形式,方便群众办理兑换业务,提高“生态美超市”生态效益覆盖面。

(三)建立扶贫济困机制。结合电商示范村建设,有条件

的村可“生态美超市”与“绿币超市”结合。积分获取方式可参考以下内容:

1、主动配合帮扶工作;

2、积极主动发展产业;

3、倡导践行乡风文明;

4、支持配合村级工作;

5、党员干部自愿将自己的积分转赠给贫困户等弱势群体,传递志愿奉献互助的正能量。

(四)落实垃圾处理机制。加快拉扱收集处理一体化建设,配备前收贮、全密封转运等设施,健全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各“生态美超市”通过设置分类垃圾箱(桶)、加大垃扱分类回收知识宣传力度等途径,从源头上把好垃圾分类回收关口。回收物需分类存放,可回收物品由各乡镇组织废品收购企业进行回收,回收物出售所得资金全额返补生态美超市建设;有毒有害、不可回收、农业废弃物等其他物品由旌德桥银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回收。县住建局和各镇做好“生态美超市”回收物处置的监管,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局配合做好危废处置的监管,杜绝造成二次污染。

(五)完善生态文明宣教机制。依托“生态美超市”人气集聚优势,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入开展主题精准化、对象大众化、形式多样化的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弘扬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倡导乡风文明,推进百村善治。结合党员活动日,充分发动党员、村居干部做好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发挥村居两委班子和党员的率先示范作用。开展“美丽院”创建,积极引导村民开展房前屋后环境清理整治,清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将生态美纳入家风家训,利用兑换开放日、“6.5”环境日等时间节点举办环保知识讲座、图片展、小型知识竞赛、发放宣传材料等生态文明宣传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需亲自推进,明确各村的职责任务,县直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日常督查和年终考评情况,对各镇落实“生态美超市”建设工作进行量化评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落实经费保障。实行“政府补助为主、社会资助为辅、集体投入补充”资金投入模式。加大政府投入补助力度整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农村电商等项目资金,补贴超市运行。补助资金主要分为开办补助资金和运转补助资金两部分,新设立的“生态美超市”经验收合格后,县财政给予1万元开办补助资金,每年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运维经费。给各村补助一定数额的运转补助资金。按照“谁获益谁投入”原则,探索推行市场化运行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向超市注资或提供物资支持。有条件的村,可由村集体支付一定费用进行补充。鼓励县直各单位组织开展联点助捐活动,向超市提供资金物资支持,结合部门职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活动,村民参加活动可获得特别积分,特别积分兑换物品由县直相应单位直接提供。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超市运行的宣传及與论引导,不断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旌德县“生态美超市”建设点名单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

旌德县“生态美超市”建设点名单

 

旌阳镇:篁嘉村、凫山村、柳溪村、板桥村、凫秀村

版书镇:龙川村、隐龙村、白沙村、南关村、江坑村

俞村镇:凫阳村、合锦村、杨墅村、仕川村

云乐镇:许村村、洪村村、张村村、陈岭村

蔡家桥镇:汤村村、朱旺村、乔亭村、华川村、凡村村、三合村

三溪镇:霍家桥村、路西村、双河村、建强村

兴隆镇:三山村、三峰村、光荣村

孙村镇:玉溪村、玉屏村、新建村、碧云村

庙首镇:新水村、东山村、练山村、祥云村、里仁村

白地镇:洪川村、江村村、洋川村、汪村村、髙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