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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社保中心加强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管理

发布时间:2017-03-20 09:21 来源:财政局 作者:县人社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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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权益,旌德县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   

一、县财政、人社部门联合加强基金安全防护,从基金的筹集、拨付、存储、使用等各个环节规范基金监管,加强对基金运行情况的分析和监控。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考核体系内容,发挥协议管理和考核在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中的作用,住院主要以“均次住院费用”为重点监控指标,积极推进“总额预付”结算模式,确保医保基金收支平衡不出险。

二、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规范受理、初审、复核、审批、支付等业务环节,严格遵守“分段把关、分人负责、相互制衡”的工作原则,采取现场抽查、事后回访、网络监管等多种方式,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药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认真复审,特别是加强对外地就医行为的真实性核查,并对所有待遇享受情况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三、加强基金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印发业务操作手册,确保每位经办人员都能熟练掌握业务办理流程,在加强自身岗位职责的同时,积极学习相应专业知识,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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