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省市2018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体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5月9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胡俊主任一行对旌德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受案范围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对旌德县法律援助中心截至目前为止所受理的114件案件受案范围是否符合标准以及今年已办结的案件卷宗进行了检查。随后检查组抽取了在办的4件案件,前往所承办人处检查卷宗资料。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一行对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市法律援助中心胡俊主任就检查的问题进行了补充,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之后,旌德县司法局王吉祥副局长要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此次活动所检查出来的问题按照胡俊主任的意见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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