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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 绩效考评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27 16:15 来源:县农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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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落实《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皖农科〔2017〕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42号)以及《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农科 [2017]174号)等文件精神和践行“两学一做”学习工作,围绕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新要求为导向,以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为目标,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能力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建设,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和效益,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现代生态农业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将工作开展及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旌德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实施情况:

(一)年度项目任务情况。

    根据省皖农科[2017]42号和市农委等文件精神,2017年上级下达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指标任务数为360人,其中培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100人(茶叶生产30人、水稻生产30人、园艺40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260人(村级动物防疫员30人、农资经销员40人、农机手60人、农产品电商人才130人)。

(二)项目经费投入情况。

    2017年,我县360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共61.72万元。到位资金61.8万元。到位资金,严格按省文件精神资金管理、拨付、使用,拨付制管理,培训机构建立资金支出明细账。5月22日申请预拨70%的项目培训资金共43.204万元到培训机构,项目验收结束后,11月6日申请拨付最后的30%的项目培训资金共18.516万元到培训机构。培训的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明细,已经皖华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结论为:资金使用规范,专款专用。

(三)实施范围及培训机构。旌德县农委科教股根据2017年底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调查需求情况,在各行业的合作社骨干社员、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进行调查摸底,同时与委属二级机构和乡镇农业站讨论商定,最终选定专业方向,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100人,专业服务型260人。培训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农委联合财政局,遴选了3家培训机构:旌德县农技推广中心、旌德县农广校、旌德县农机局。并分配其任务:旌德县农技推广中心(水稻生产30人、茶叶生产30人、园艺20人;专业服务型农资经销员40人、农业电商人才50人)、旌德县农广校(生产经营型园艺20人、专业服务型村级动物防疫员30人)、旌德县农机局(农机手60人、农业电商人才80人)。2017年我县严格按要求和程序进行培训对象遴选,并制定了培训对象遴选标准《关于2017年旌德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遴选的通知》(旌农办[2017]19号)最终确定培育培训对象进行了培育培训。

(四)培育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2017年9月23日,全县实际培育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60人,占目标任务的100%。县农委人事科教股联合县民生办、县财政局农业股于9月26日,将我县三个培训机构11个班级共360人的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工作年度检查验收完毕,验收总人数为360人,合格率为100%。

    另外,2017年培训的100名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学员,由个人提出申请,县农委人事科教股联合相关二级职能部门、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认定,共认定学员99人(新认定82人,其中初级81人和1人复核认定为中级;17人参加了2014年培育培训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复核认定,其中初级10人,中级7人)、1人未通过认定。

(五)主要成效。

    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首先,不仅提高了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体的科技文化素质、科学种养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尤其这批受训新型经营主体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方面有了清醒认识和显著提高。其次,这种较长时间针对性强的培训,开阔了这批新型经营主体的视野,为他们送来清新的空气和营养,同时还有利于培养职能部门和学员之间、学员与学员之间友好感情,方面业务交流。再次,这种理论与实践参观考察相结合的培训,受到广大新型职业农民的一致好评,对他们的生产经营理念有很大的触动,更是对他们心灵的一次洗理。项目的实施不仅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实现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现代化,为我县美好乡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六)广泛宣传。在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14篇: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和中药材的不解之缘-记安徽省旌德县新型职业农民张文革》、《一个快乐农夫的追梦记—记安徽省旌德县新型职业农民陈北春》、《创建微信群提升培训质量》、《旌德县农委提前谋划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旌德县围绕农村“三变”改革,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旌德县组织新型职业农民赴黄山区等产业基地考察学习》、《旌德县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圆满完成》、《歙县新型职业农民到旌德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考察学习》、《旌德县新型职业农民园艺培训班顺利开展》、《旌德县组织新型职业农民赴产业基地考察学习》、《旌德县农技推广中心结合农时季节开展职业农民培训》、《旌德县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旌德县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圆满结束》;安徽民生工程网《旌德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开班》;宣城市民生工程网《旌德县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和市农委网站4篇;县级以上网络媒体报道11篇。

(七)年度绩效管理工作。

1、组织制度保障。旌德县按省农委和省财政厅的要求,2017年调整了以副县长为组长、农委主任和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关于调整旌德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政办秘[2017]39号),县农委成立以农委主任为组长的《关于成立旌德县农委系统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旌农办[2017]36号)。为确保培育培训质量,精心挑选培育对象,县农委还专门印发《关于2017年旌德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遴选的通知》(旌农办[2017]19号);2017年,旌德县农委与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旌德县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旌农办[2017]37号)、《关于印发旌德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旌农办[2017]32号)、《关于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培训质量现场暗访制度的通知》(旌新办[2017]3号)、《关于建立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学员培训质量随机抽查制度的通知》(旌新办[2017]  4号)《关于印发认定后的旌德县新型职业农民经常性培训制度的通知》(旌新办[2017]5号)、以及《关于印发旌德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旌新办[2017]6号)。

2、精心设置模块。同时根据文件精神,严格要求各培训机构按照农业部、省发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结合职业农民特点、学习规律和生产经营需要,科学设置培训专业课程,精心安排培训内容,实行模块化教学,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实践活动。每个专业的培训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两大模块。公共基础课,重点培训政策法规、现代农业创业、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市场营销、农产品质量安全、手机技能应用技术、农业信息网络技术应用、新型职业农民素质、生态文明等。专业技能课,重点培训良种良法、农机农艺融合、健康养殖、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农业标准化生产、储藏保鲜加工等。

3、狠抓制度执行。为了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县农委科教股除严格执行五项制度外,并严把六关:严把调研摸底关、严把学员的遴选关、严把授课教师关、严格小班制教学、严格跟踪服务到位、严格全程监管。

4、勇于担当改革创新。近年来,我委按照“1135”的工作布局(1个新模式:“精准定位”靶向式培训;1根长竿子:工作中做到“一竿子”插到底;3个步骤:积极探索、问题导向、寻求突破;5个转变:培育对象从点块到条条,管理方式从粗放到精细,服务场所从田间到指间,师资力量从社会到高校,培训目标从兼业到职业)精准定位、大胆改革,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质量、效益得到全面提高,职业农民生产实际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参训氛围更加浓厚,民生工程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旌德县新型职业农民“1153”培育模式被省农委科教处于6月13日推荐至农业部。

二、旌德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自评情况

    根据皖农科函[2017]174号文件精神,旌德县农委对今年我委实施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情况进行了全面自评,共20个三级指标完成都非常好,合计总得分为100分,项目实施情况优秀。

(一)、一级指标“投入”自评得分25分。

1、组织保障自评总得分合计15分。

(1)一级指标1所含1,政策宣传自评2分,省级以上网站登载14篇、皖南晨刊和市农委网站4篇、县级以上报刊、电视及网络媒体报道11篇;在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和省、市、县报刊及网络媒体宣传先进典型及培育培训模式,如《和中药材的不解之缘-记安徽省旌德县新型职业农民张文革》、《一个快乐农夫的追梦记—记安徽省旌德县新型职业农民陈北春》及旌德县新型职业农民“1153”培育模式;每期培训班开班,县农委科教股长上“第一堂政策课”,宣传有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要求及相关扶持政策。

(2)一级指标1所含2,目标管理自评分7分。2017年,旌德县农委与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旌德县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旌农办[2017]37号),并及时上报省、市农委备案;县农委制定了分专业培训方案,并及时上报省、市农委备案;针对项目实施,设置了产出目标;针对项目实施,设置了质量目标;产出和质量目标细化。

(3)一级指标1所含3,申报审核自评分5分。2017年旌德县农委印发了《关于2017年旌德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遴选的通知》(旌农办〔2017〕19号)文件,规范遴选程序,不折不扣执行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初审、最终县农委择优确定;县农委对培训机构教学计划进行严格审核。

(4)一级指标1所含4,工作部署自评分1分。年初召开了全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部署会,对全年培训做了具体要求;年中召开了2017年旌德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调动会,及时跟进,部署工作安排;培训项目结束后,印发年终项目验收通知,同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及时对2017年培训合格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开展认定工作。

2、资金落实自评得分10分。

(5)一级指标2所含5,资金拨付自评分3分。县农委分别于5月22日和11月6日向县财政局提出了农业专项资金支出的申请,预拨资金的70%共43.204万元和拨付剩余资金18.516万元共61.72万元到培训机构;9月26日,县农委联合县财政局、县民生办等部门,对培训班进行县级项目年度验收,360人共11个班级验收全部为合格,后拨付了30%的剩余资金。

(6)一级指标2所含6,资金到位率自评分4分。我县资金到位率100%;我县应拨付资金为61.72万元,实际拨付资金也为61.72万元。

(7)一级指标2所含7,到位及时性自评分3分。我县项目资金及时到位率100%,分别于6月和11月70%预拨资金和30%剩余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

(二)一级指标“过程”自评得15分。

1、项目管理自评得分12分。

(8)一级指标所含8,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评得分5分。培训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农委联合财政局,遴选了3家培训机构:旌德县农技推广中心、旌德县农广校、旌德县农机局。县农委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并将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情况报省农委备案。

(9)一级指标所含9,监督检查自评得分4分。对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和培训质量进行全程监管考核评估,得1分。对项目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得1方。建立跟进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得2分。

(10)一级指标所含10,资金使用合规性自评得分3分。报送资料及时的,同时齐全、真实、准确。

(11)一级指标所含11,信息化管理自评得分2分。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可查询在线组班,授课教师、课程设置、选用的基地及学员评价情况,得0.5分。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完成在线评价的学员比例在80%以上,得0.5分。

2、财务管理自评得分3分。

(12)一级指标所含12资金使用合规性得3分。奖补资金设置了专款核算;资金支付方式符合规定;开展了项目资金审计,审计报告规范,审计结论明确。

(三)、一级指标“产出”自评分30分。

1、项目产出自评分得分30分。

(13)一级指标所含13,年度培训任务完成程度自评得分15分。完成了年度360人培训任务。培训完成率100%。

(14)一级指标所含14,质量达标率自评分得10分。培训合格率90%以上;学员参训时间全部到位;课程设置安排按照农业部推介发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要求,根据旌德本地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广泛征求学员的培训需求,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和课程。

(15)一级指标所含15,培训质量自评分得8分。每期培训班建立五项制度;县制定了验收办法,县农委联合财政局对培训机构进行了考核验收,并出具了验收结论报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师资登记入库,每班至少聘请了1名以上省级专家授课;规范教材选用、发放;每班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分段实施培训、培训班人数符合要求;分类、分级、分层开展培训。

 (16)一级指标所含16,完成时限符合率自评分得2分。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实施要求,已于9月26日项目全部通过县级验收,10月31日召开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评审委员会,进行职称等级认定,完成时限率100%。

(17)一级指标所含17,资金使用自评分得5分。61.72万元专项资金按计划及时支付完毕,不存在资金结余现象。

(四)、一级指标“项目效益”自评得分30分。

1、社会效益自评分得分12分。

(18)一级指标所含18,社会效益自评分得12分。通过项目实施,有助于实施加快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的目标;且没有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因项目产出自评30分,故本项指标得12分。

(19)一级指标所含19,可持续影响自评分得10分。统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建立了由农业、教育、科研以及推广等单位人才组成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印发《旌德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工作讲师团名单的通知》(旌农办〔2017〕号)文件;出台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文件,印发了《旌德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政办9号),并开展了认定工作,100名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共认定学员99人(新认定82人,其中初级81人和中级1人;17人参加了2014年培育培训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复核认定,其中初级10人,中级7人),1人未通过认定;出台了新型职业农民政策,落实并产生实际效果,印发了《关于印发旌德县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的通知》(政办10号);建立了农技人员对受训职业农民跟踪联系服务机制,印发了(旌新〔2017〕号)文件,并取得了实际效果,建立服务平台,解决了新型职业农民与农技人员的双向互动难题。

(20)一级指标所含20,社会满意率自评分得8分。通过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调查,受训人员满意度达100%。得8分。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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