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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宣城市旌德县4处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0 17:17 来源: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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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旌德县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于202412150时起启用4处新增电子警察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412150时(24小时抓拍)

二、启用设备地点

南关村卡口(207省道111公里600米)

南湾公交站卡口(205国道1537公里50米)

南湾高架桥下西侧卡口(205国道1537公里700米)

南湾高架桥下东侧卡口(205国道1538公里250米)

三、采集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

1.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手机视频、操作手机软件等妨碍安全驾驶的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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