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旌德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的通知要求,对我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分析,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度,流浪乞讨救助资金本年县级配套救助专款拨付2.04万元,省级专项资金配套1.36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救助站年初预算批复的县级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指标3.365198万元,实际拨付3.36519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在全年业务救助情况方面,实现如下救助目标:(1)站外救助129人次;(2)护送返乡2人次,户籍信息清楚的受助人员救助率达到100%;(3)累计救助未成年人0人。(4)先救治后救助0人次;基本上实现生活、医疗、返乡、安置以及未成年救助保护等的全覆盖,发挥了临时性社会救助的作用,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三、下步的工作
通过这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总结既有的专项资金使用经验,减少中央专项资金的结转量,提高中央专项资金的执行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业务管理,在维持基本的救助业务范围下,创新救助形式、救助内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救助行业中,切实有效的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存权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