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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的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17 17:20 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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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旌发〔2021〕2号)的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提质升级,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和三产融合,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现发布《旌德县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的实施办法》政策解读。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与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丁宁联系(联系电话:13856308720)。
    一、制定背景和过程
    为促进全县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提质升级,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和三产融合,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起草了《旌德县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的实施办法》,通过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提交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完成了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经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形成《旌德县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的实施办法》(旌办发[2021]51号)。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业供给侧结构更为优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现代农业三大体系更为完备,农村一二三产融合更为紧密,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入,乡村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对我县农业产业化提出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工作及扶持政策。重点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升级、农产品品牌创建、三产融合示范、农业经营组织化提升、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等6个方面,制定了22条奖补政策。
    (一)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共8条奖补政策。重点支持土地流转从事大宗粮油农产品生产、新增良种茶园和低产茶园改造、旌德小黄牛保种产业、恢复生猪产能、水产健康特色养殖、烟叶特产税返还、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设施建设、农业种质资源保护。
    (二)农产品加工升级:共2条奖补政策。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和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技术改造及科技创新。
    (三)农产品品牌创建:共1条奖补政策。重点支持农产品质量认证,对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申报主体给予奖补。
    (四)三产融合示范:共4条奖补政策。重点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和转型升级、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创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农业创新创业大赛。
    (五)农业经营组织化提升:共4条奖补政策。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
    (六)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共3条奖补政策。重点支持农业标准化示范场创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稳定保障性大棚蔬菜基地建设。
    四、政策问答:
    问题一:政策奖补对象包含哪些主体?
    专家解答:奖补对象为在本县区域内注册登记、合法诚信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化联合体、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主体。
    问题二:对申报主体有何要求?
    专家解答:已享受市级以上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申报享受本扶持资金;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偷税、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经营主体,不得申报享受扶持资金。
    问题三:项目如何申报?
    专家解答:原则上按照项目单位自愿申报、镇级初审、主管部门复核验收、挂网公示的程序进行补助。
    问题四:本《办法》资金补助方式?
    本《办法》所涉政策资金采用事后奖补方式,经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经营主体,及时收回补助资金、停报项目,并依法追究经营主体责任。同时,从严追究责任单位及项目管理人、验收人责任。
    问题五:本《办法》执行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制定相关奖励认定程序及标准,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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