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旌德县不断强化选派干部管理体系建设,及时调整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创新搭建以县、镇、选派单位为载体的三级责任体系。督促指导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履行好“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四项职责任务的同时,进一步激发其内生动力,切实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全面推基层党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强大动能力。
一是出台政策文件,明晰工作职责。近年来,先后出台《旌德县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制度》《关于实施激励选派干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五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10余份,在制度上明确了各镇、各选派单位及选派干部的工作职责。同时,将选派工作情况纳入镇和选派单位年度党的建设考核范畴,提升工作成效。按照省市要求,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成第七批与第八批选派干部轮换工作。按照《安徽省选派干部管理干部办法》相关规定,督促县、镇及选派单位明确各自管理职责,帮助第八批选派干部快速融入基层工作中去。
二是落实各项举措,形成联动体系。落实县委组织部、各镇、选派单位三级谈心谈话制度,了解掌握选派干部最新工作动态,仅2020年就开展全覆盖谈话3次,及时帮助解决选派干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坚持落实季度选派工作例会、每月组织工作例会、每月重点工作提示单制度,创新开设选派例会和组织例会现场会,通过常提醒、勤调度、重调研,及时了解选派工作进展及驻村帮扶成效。督促选派单位按照“单位帮扶、干部驻村、整村包保”要求,建立选派单位与选派干部联动捆绑机制,做到与选派干部责任捆绑、项目捆绑、资金捆绑,切实将选派单位职能优势、资源优势聚焦到精准帮扶和乡村振兴上来。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激励干事创业。实施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和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为每个选派村安排10万元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驻村工作队按照有关规定,负责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对全体选派干部每月发放1500元经费补助,每年向驻村工作队拨付工作经费,并购买意外伤害险、实施交通费补助。明确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表现优秀的选派干部,在提拔重用、职级晋升、评聘职称时优先考虑,提拔重用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10余人,同时建立了扶贫领域优秀年轻干部库。开展选派干部典型选树,实施“十佳驻村扶贫工作队”创建和“选派干部好标兵”评选,对第七批选派帮扶工作开展推荐评比,评选并表彰了省市优秀选派帮扶干部标兵、选派工作先进单位、选派先进工作者等。在“旌旗飘扬”等微信公众号编发典型事迹20余期,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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