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记者从旌德县妇联获悉,该县公安局旌阳派出所日前对辖区内方某某因家庭纠纷殴打妻子的家庭暴力案件依法处理,发出首份《家庭暴力告诫书》,方某某当场向妻子道歉,表示和睦相处。
前不久,旌德县旌阳镇方某某与妻子汪某某发生口角,方某某动手打妻子,造成汪某某手臂淤青。旌阳派出所接警后,当即对方某某暴力殴打妻子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认定这是一起家庭暴力案件。当场对方某某进行了严厉训诫。为防止方某某再次对妻子实施暴力,派出所民警向方某某发出了《家庭暴力告诫书》,责令方某某立即停止对汪某某施暴。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旌德县逐步建立健全妇联、公安、司法等多部门反家暴联合工作机制,妥善处置家庭矛盾,严厉打击家庭暴力行为,保障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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