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加强废弃口罩收集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1-28 20:42 来源: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
【字体大小:

为落实全县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废弃口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避免二次污染,特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医院(含隔离点)的废弃口罩由各医院(隔离点)自行收集、保管,由指定的医疗垃圾处理机构进行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外运。

二、城区街道由县环卫部门统一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并负责收运。城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厂矿企业、学校、培训机构负责各自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由县环卫部门负责收运。

三、城区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无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点)由相关社区(村)负责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由县环卫部门负责收运。

四、各镇负责督促指导本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镇区街道、村(组)设置专用收集容器,由镇政府收集到镇垃圾中转站存放,交由县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

五、设置的专用收集容器应采用符合安全密闭要求的垃圾桶,醒目标注“废弃口罩专用”字样,有条件的要内设塑料袋内衬。

六、废弃口罩专用垃圾受容器不得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和废弃物。

七、鼓励市民将废弃口罩消毒(喷洒75%酒精、84消毒水),进行简易破损(扯烂或剪碎)后投放至专用容器内,以防不法分子回收贩卖。

八、从事废旧回收的单位(站、点)和个人不得自行收集、处置废弃口罩牟利,一经发现,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0128


城区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投放点位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