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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08:39 来源:旌德县民生办 浏览: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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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项目效益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旌德县财政局委托安徽宣宁会计师事务所绩效评价组,于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4日,对旌德县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我所绩效评价组作为旌德县财政局委托的第三方中立服务组织,对旌德县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走访与实地查看,包括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凭证、台账等。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为改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状况,着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安徽省“十三五 ”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皖政〔201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民生工程的部署,加强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绩效管理,切实提高项目实施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项目目标

聚焦绩效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实施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确保旌德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并发挥实效,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知晓率、满意度,动员社会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给予更多的支持,努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评审方案,本次绩效评价按照百分制,依据旌德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旌德县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评价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具体评分明细如下:


(一)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2021年度旌德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目标任务:为254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为13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3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为3名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是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资金已通过财政惠农“一卡通”于5月份将资金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到位,发放补助资金30万元,共有30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享受药费补助,完成254名任务数的118%,在全市率先完成2021年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民生工程项目;二是转介安置了13名残疾儿童到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完成任务数100%;为11名残疾儿童适配辅具和矫形器,完成任务数183%。

(二)指标得分分析

1、项目投入考评情况

旌德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投入评价,设定分值为20分,综合考评得分20分。

  1. 项目申报管理,设定分值15分,考评得分15 分。得分明细如下:

    规划编制与审批,设定分值3分,考评得分3分。通过查阅旌德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规划和审批资料,旌德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同级政府及市残联审批,符合有关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 要求。

  1. 绩效目标合理性,设定分值5分,考评得分5 分。县残联编制了《旌德县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编制的实施方案符合安徽省《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要求,实施方案中设定了明确量化的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安徽省《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和本县残 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规定。

  2. 申报符合性,设定分值4分,考评得分4 分。我们通过抽取50份的困难残疾人康复申报审批档案,申报对象和申报材料的符合程度100%,申报材料齐全。

  3. 审批规范性,设定分值3分,考评得分3 分。县残联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困难残疾人康复申报审批程序流程图,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履行了书面告知义务,申报履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完善的审批手续。

  1. 资金落实,设定分值5分,考评得分5分,得分明细如下:

  1. 资金到位率,设定分值3分,考评得分3分。截至评价日,资金到位率100%。

  2. 资金到位及时率,设定分值2分,考评得分2分。截至评价日,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2、项目过程考评情况

    旌德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过程评价,设定分值为40分,综合考评得分40分。

    (1)项目管理,设定分值30分,考评得分30分,得分明细如下:

  1. 目标责任书,设定分值1分,考评得分1 分。县残联与各镇政府,县政府与县残联均签订2021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目标任务明确,管理责任已落实到位。

  2. 机制建设与运行,设定分值2分,考评得分2分。建立了健全的政府主导、残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残疾人康复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的残疾人康复工作协调机制能够有效运行,并带动社会力 量参与。

  3. 宣传到位情况,设定分值2分,考评得分2分。县残联开展了多种形式,多平台的宣传,残疾人康复政策宣 传到位,截止目前上稿省民生网网看民生1篇、新华网1篇、中安在线6篇、宣城市人民政府3篇、市民生网站7篇。

  4. 康复对象管理,设定分值9分,考评得分9分。完善民生项目信息管理(项目通过软件网上申报及审批);对康复对象实行了动态管理,按程序对康复对象实行年度复核、适时调整;转介安置13名残疾儿童真实在训, 转介康复机构有:宣城天健康复专科医院、宣城市特殊教育中心、南陵县残联康复中心、宁国市智协少年儿童训练发展中心、芜湖市暖星小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合肥康华残疾人康复中心、黄山市屯溪区阳光残疾人康复中心。

  5. 档案管理合规性,设定分值2分,考评得分 2分。因旌德县无康复机构,转介康复机构对旌德残联转介残疾儿童,做到了一人一档,本项暂不扣分。

  6. 定点康复机构规范性,设定分值9分,考评得分9 分。旌德县辖区内无定点康复机构,本项暂不扣分。

  7. 验收规范性,设定分值2分,考评得分2分。通过审查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的验收档案资料,本项目年度完成后已经及时组织验收并予以总结,验收资料完整、规范。

  8. 资料报送情况,设定分值3分,考评得分3分。单位资料提供的及时、齐全、真实、准确,对评价工作的非常重视和配合。

  1. 财务管理,设定分值10分,考评得分10 分,得分明细如下:

  1. 制度建设与执行,设定分值2分,考评得分2分。建立健全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 资金使用合规性,设定分值4分,考评得分4 分。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资金由县财政设置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应配套资金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经审查困难残疾人精神病药费补助资金全部实行了打卡发放,并注明“残补”或“精补”;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未发现项目资金使用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 金的,或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情形。

  3.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设定分值2分,考评得分2分。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完备。

  4. 监督检查有效性设定分值2分,考评得分2分。项目主管部门适时开展了资金专项督查,没有问题。

    3、项目产出考评情况

    旌德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产出评价,设定分值为20分,综合考评得分20分。

  1. 目标任务完成率,设定分值6分,考评得分6 分。截止评价日,旌德县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民生工程项目有30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享受药费补助,完成254名任务数的118%,在全市率先完成2021年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民生工程项目;转介安置了13名残疾儿童到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完成任务数100%;为11名残疾儿童适配辅具和矫形器,完成任务数183%。

  2. 完成及时性,设定分值4分,考评得分4 分。根据抽查的50份档案资料,旌德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适配辅具康复项目,已经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3. 完成质量,设定分值6分,考评得分6分。通过抽查档案资料未发现困难残疾人精神病药费项目出现:不符合低保或困难要求、重复补助、非残疾人补助、残 疾人证和身份证重号、死亡未退出仍在享受补助的情形;困难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未出现人工耳蜗手术、助听器适配发生事故、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出

    现质量问题、装配的假肢矫形器质量不达标等情况。

  4. 资金支付率,设定分值4分,考评得分4分。截止考评日,旌德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资金支付率100%。

    4、项目效果考评情况

    旌德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效果评价,设定分值为20分,综合考评得分20分。

  1. 社会效益,设定分值7分,考评得分7 分。通过实地调查统计,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救助对象满意度100%。

  2. 可持续影响,设定分值6分,考评得分6分。通过实地调查,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残疾人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项目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

(3)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设定分值7分,考评得分7分。评价组通过现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为97%。{备注:(非常满意17人+满意3人*80%)/调查问卷20份=97%}

三、评价依据

1、《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2、《安徽省“十三五 ”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皖政111号);       

3、安徽省残联等六部门《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

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

5、《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

6、《残疾人康复服务“十三五 ”实施方案》

6、其他相关材料

四、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评价结果是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我所评价组通过对项目单位现场走访与实地查看,包括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凭证、台账等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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