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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县乡村三级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30 10:46 来源:县编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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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任务,也是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和提质提效工程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市统筹安排,我县全面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梳理精简县级申请材料3325项,精简比例为52.9%;镇级申请材料281项,精简比例为48.4%;村级申请材料134项,精简比例为61.8%,形成了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后,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同步精简办事大厅办理相关事项的申请材料;不得变相要求申请人提供已取消的申请材料,切实解决申请材料多、群众办事难等问题。涉及取消中介服务事项的,要及时调整本单位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加强监管服务。要按照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对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积极推动信息互联共享,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要加强实地调查核实工作,制定完善申请人书面承诺书等制式文书,整合优化申请材料内容,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文件规定,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空档,确保依法全面正确履职。

三、健全常态机制。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共享推进情况,及时精简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附件:1、县级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2、乡级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3、村级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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