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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专项整治修坟建墓六措并举成效显

发布时间:2018-04-13 10:35 来源:兴隆镇 作者:王德翔 柳发娟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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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建设“健康兴隆、幸福兴隆、美丽兴隆”三个目标,打造全县“两山”标杆镇,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兴隆,该镇结合实际,六措并举开展专项整治修坟建墓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成效。

一是思想认识再深化。充分认识到治理工作是改变传统丧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俗、保护土地资源、建设两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带好头,做好标杆、立好榜样。

二是工作目标再明晰。在镇域范围内修坟建墓“四不准”:不得在"县乡干道旁、百人以上村庄旁、旅游景区、水源保护区"修坟建墓;不得非法占地、非法买卖土地修坟建墓;不得毁坏森林、林木,以及非法占用林地修坟建墓;对已建的有碍观瞻的坟墓,四周内进行种植绿化,最大限度遮挡,对新建坟墓从源头上进行管控。

三是宣传发动再深入。该镇以相关文件、政策条例为依据,由镇民政办牵头管理,林业站、文明办等部门配合为原则,通过张贴公告、致广大群众的一份信等方式深入宣传发动,不断提高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四是调查摸底再细致。对辖区内已葬墓、已建活人墓、生基墓地墓主以及坟石、棺木加工经营场所、堪舆师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编号认定、建立台账,做到心中明、底数清。

五是工作责任再落实。镇、村两级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分片责任制,联片领导包片、联村干部包村,由各片联系干部负责联系本片,实行日检查、周汇报。

六是工作纪律再严明。把殡葬改革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督查内容之一,镇党委组成督查组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造成重大影响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或作出相应惩处。

自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该镇充分整合部门力量,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截止目前共张贴修坟建墓“四不准”公告150份,发放《致全镇广大群众的一封信》300份, 取得了预期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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