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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7-06-06 11:05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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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查处中,各地铁腕执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不少环境问题突出的单位,收到万元以上环保罚单,还被依法责令停产整改。

有群众反映,肥东县经开区祥和北路金领木业有限公司将污水排到小区后面的水沟,灰尘重,油漆味浓。肥东县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后,责令安徽省金领木业有限公司停产整治,并处罚10万元。企业整改完成后,必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在天长市,有群众反映,经三路万佳包装有限公司,违反环评要求,白天烧生物质颗粒,晚上偷偷烧煤,每天燃煤多,污染大气。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公司在禁燃区内擅自使用燃煤作为燃料,且建设项目规模、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环评。天长市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将包装材料生产线和包装物生产线项目立即停产,拟处罚10万元。

有群众反映,青阳县丁桥镇现有欣达、龙力、双木榨3家石子矿山,矿山作业给周边居民带来噪声、空气、水环境污染等。在现场检查后,青阳县环保局责令双木榨矿业、欣达矿业、龙力矿业继续停产,并按绿色矿山创建方案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双木榨矿业和欣达矿业分别处罚4万元,对龙力矿业处罚2万元。

截至6月1日,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查处中,我省已立案处罚729家单位,累计罚款2441.1383万元。(记者 夏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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