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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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经信委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26 00:00 来源:旌德县经信委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公布旌德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旌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旌德县经信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旌德县政务新区;邮编:242600;电话:0563-8021312;传真:0563-8601596;电子邮箱:jdxjxw@163.com)。
 
    一、概述
    我委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办事。
   
(一)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委党组在年初工作会议上对此项工作作出部署,并将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助抓”的工作机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我委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政务信息,所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内容、数据均准确无误,未发生因政务信息未公开或者公开不当而被群众投诉的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委通过旌德县先锋网、旌德县政府网等平台发布了75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委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委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入全面。
    2014年,我委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