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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2-05-16 09:32
  • 发布文号

    教办〔2022〕22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来源

    旌德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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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旌德县2022年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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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旌德县2022年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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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为提高全县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旌德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旌教〔2021〕7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旌德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12日  


旌德县2022年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省政府《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旌德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市、县民生工程有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合理安排有需求的学生课后延时和午间看护服务,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安全有序,保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有需要的学生双覆盖。

二、主要内容

(一)保障基本服务。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100%提供课后服务。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年度工作方案,细化课程设置,优化课后服务模式,保障课后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梓阳学校、高铁新区学校(梓阳分校)作为试点校试行“弹性上下班”制度,其他非试点校要针对性开展“弹性上下班制”尝试。学校要统筹安排好教师的教育教学、教研、课后服务及作息时间,统筹安排好本校教师和校外教师资源,合理引导调配教师参与课后服务。

(二)支持多样化服务。各校在保障提供托管性课后服务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本校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的专业和爱好特长,适当引进符合条件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多样化提供拓展服务,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课外阅读活动、道德实践活动、校内外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科普教育活动、生命教育活动、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和人文素养,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适应能力,培养学生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三)规范服务管理。各校要按照《旌德县教体局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旌德县财政局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旌德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校内提质减负措施>贯彻意见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服务时间、内容、流程,强化安全管理。规范课后服务资料建设,相关资料要求见附件。

(四)规范经费管理。学校严格落实课后服务自愿参与原则,采取“致家长一封信”、“意见征集书”等书面形式,充分征求学生和家长意愿。严禁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参加“基础性服务”的学生按照不超过350元/学期·生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参加“个性化服务”的费用由学校、家长与第三方按成本共同协商、据实结算,每生每学期不超过600元,不得重复收取“基础性服务”费用;参加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辅导服务的学生可以按照1元/课时·生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原建档立卡、农村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课后服务费。费用收取由学校统一组织,不得通过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或其他校外机构代收。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所收费用全部缴入各校非税专户。对学期中途退出课后服务的,应按规定及时退费。学校要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示牌、公示栏予以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费。课后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由学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列支。每学期末,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在支付课时服务费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课表;2.关于课时统计和补助标准的测算表;3.发放表(最好按在职人员和聘用人员分开造表,如果不分开造表,需备注区分在职人员和聘用人员);4.民主理财小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中要有一学期收费标准及总额,发放补助标准及总额,结余总额,后勤行政管理人员发放补助总额及占收费总额的比例;5.发放课时补助,还需附县级文件及学校方案。每学期还需公示延时服务收支明细情况,公示中需有收费情况,支出情况(支出项目及总额),结余情况等内容。延时服务收入支出,必须专款专用,所有相关材料需整理归档装盒,随时迎检。

(四)遴选发布典型案例。定期总结课后服务典型经验及创新举措,遴选课后服务典型案例,积极向市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和《宣城教育》“双减”专栏等多种媒体推送,面向中小学校、家长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落细经费保障机制,采取政府补贴和根据实际情况向学生家长收取一定费用等方式筹措经费。在收取基础服务费用不足的情况下,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补贴。

(二)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建设。学校要动员退休教师、体育教练、优秀退役运动员、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课程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和吸引力。学校要积极探索与乡村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具备资质、规范的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联合提供服务的方式,丰富课后服务的内容。

(三)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工作激励机制。结合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各种因素,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校外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和合理补助标准,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合理支付校外相关人员劳务报酬。落实课后服务参与教师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相关政策。

本办法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