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有效性
信息来源
主题导航
信息名称
内容概述
浏览次数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旌德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旌德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安徽省旌德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和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让森林走近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充分依托我县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深厚的人文历史底蕴,科学实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重点工程,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和生态产业发展,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森林资源更丰富、生态品质更优良、绿色产业更发达、人居环境更优美、生态文化更浓厚的“国家森林城市”。
二、主要目标
从2020年10月起,通过两年努力,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及相关要求,注重创建过程,全面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各项重点工程建设任务,使城市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和组织管理等五大类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具体任务详见旌德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分解表,并通过国家森林城市检查验收。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阶段(2020年3月-2020年9月)
1.上报申请。以县政府名义致函省绿化办,由省绿化办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转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申请备案(此项工作已完成)。
2.编制规划。收集整理基础资料、开展实地调研、深度分析现状,编制《安徽省旌德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评审后,已报请县政府颁布实施(此项工作已完成)。
(二)创建工作阶段(2020年10月-2022年3月)
1.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渠道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提高公众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知晓度和支持率,增强市民植绿、爱绿、护绿的意识。
2.分项实施。按照规划总体目标,相关委办局、10个镇全面落实各项规划任务,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
(三)验收工作阶段(2022年4月-2022年9月)
1.组织申报。收集整理材料,编制《旌德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报告》、《旌德县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报告》、《旌德县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自查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2022年6月底前,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2.验收授牌。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资料审查、现场查验、公示、审定等程序后,予以授牌。
(四)复查工作阶段(2022年9月以后)
配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年检和“三年”全面复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组建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旌德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创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指导督促、部门协调、资金筹措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森办),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
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各自任务分工,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小组,细化创建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实施计划扎实、有序推进,尤其要确保重点县域、重点部位创建任务的按时按质完成,保证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各项指标如期实现。
(二)加强统筹,保障资金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资金支持,把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与城市整体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实施。同时,坚持政府主导原则,鼓励不同投资主体参与创建工作,实行责任共担、利益共享。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积极探索县、镇联动、部门互动、全民参与的共创模式,各单位、各部门要多渠道、多方式大力宣传创建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创建工作成为全县上下的自觉行动,让“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全社会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各单位、各部门在有序推进创建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做好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制定的创建目标和评价标准,对各单位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形成检查报告,报请县创森领导小组后,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附件: 旌德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分解表
附件 旌德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分解表 |
|||||||
序号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旌德县指标现状(2019年底) |
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森林网络 (12个) |
1.县域林木覆盖率 |
72.14% |
年降水量800毫米以上的县,林木覆盖率达到35%以上。 |
县林业局 |
各镇人民政府 |
2022年3月 |
2.城区绿化覆盖率 |
39.16% |
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
县城管局、县住建局 |
旌阳镇人民政府 |
2022年3月 |
||
3.城区树冠覆盖率 |
28.6% |
城区树冠覆盖率达到25%以上。 |
县城管局、县住建局 |
旌阳镇人民政府 |
2022年3月 |
||
4.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15.76㎡ |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 |
县城管局、县住建局 |
旌阳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统计局 |
2022年3月 |
||
5.城区林荫道路率 |
52.79% |
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林荫道路率达60%以上。 |
县城管局、县住建局 |
旌阳镇人民政府、县交运局 |
2022年3月 |
||
6.城区成片森林、湿地 |
5处 |
建设20公顷以上的成片森林或湿地2处以上。 |
县林业局 |
各镇人民政府 |
2022年3月 |
||
7.乡镇绿化 |
38.37%,共22处,各镇均满足公园绿地要求 |
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建有200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1处以上。 |
县林业局 |
各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 |
2022年3月 |
||
8.村庄绿化 |
66.91%,167处 |
林木绿化率达30%以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全部绿化美化,建设1处以上公共休闲绿地。 |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林业局 |
各镇人民政府 |
2022年3月 |
||
森林网络 (12个) |
9.道路绿化 |
99.46% |
铁路、乡级以上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适宜绿化的道路绿化率达85%以上。 |
县交运局 |
各镇人民政府 |
2022年3月 |
|
10.水岸绿化 |
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87%,水岸绿化率达96.35% |
注重江、河、湖、海、库等水体沿岸生态保护和修复,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85%以上,适宜绿化的水岸绿化率达85%以上。 |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
各镇人民政府 |
2022年3月 |
||
11.农田林网建设 |
达标 |
按照GB/T18337.3要求建设农田林网 |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 |
2022年3月 |
||
12.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 |
44.06% |
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达80%以上。 |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
各镇人民政府 |
2022年3月 |
||
2 |
森林健康 (8个)
|
13.树种多样性 |
达标。栽植最多树种为红叶石楠,占总数量的11.34%。 |
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景观,城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 |
县城管局、县住建局 |
旌阳镇人民政府 |
2022年3月 |
14.乡土树种使用率 |
98.68% |
城区、乡镇建成区、农村居民点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0%以上。 |
县林业局 |
各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 |
2022年3月 |
||
15.苗木使用 |
达标 |
注重乡土树种苗木培育,使用良种壮苗,提倡实生苗、容器苗、全冠苗造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 |
县林业局 |
各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 |
2022年3月 |
||
16.生态养护 |
待建 |
避免过度的人工干预,增加绿地有机覆盖,实现森林、绿地的近自然管护。 |
县住建局、县林业局 |
各镇人民政府 |
2022年3月 |
||
17.森林质量提升 |
待建 |
注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每年完成需提升面积的 10%以上,培育优质高效城市森林。 |
县林业局 |
各镇人民政府 |
2022年3月 |
||
18.动物生境营造 |
达标 |
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食源蜜源植物,大型森林、湿 地等生态斑块通过生态廊道实现有效连接。 |
县林业局 |
各镇人民政府 |
2022年3月 |
||
19.森林灾害防控 |
达标 |
建立完善的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防控体系。 |
县林业局、县应急局 |
各镇人民政府 |
2022年3月 |
||
20.资源保护 |
达标 |
有效保护乡村风水林和风景林,未发生重大涉林犯罪案件和公共事件。 |
各镇人民政府 |
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 |
2022年3月 |
||
3 |
生态福利 (5个) |
21.城区公园绿地服务 |
93.1% |
公园绿地 500m 服务半径对城区覆盖达 80%以上。 |
县城管局、县住建局 |
旌阳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
2022年3月 |
22.生态休闲场所服务 |
90.5% |
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大型生态休闲场所,10km服务半径对县域覆盖率达 70%以上。 |
县林业局 |
各镇人民政府 |
2022年3月 |
||
23.公园免费开放 |
达标 |
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 |
县城管局、县住建局 |
各镇人民政府 |
2022年3月 |
||
24.绿道网络 |
0.94 km |
城镇建有绿道网络,居民每万人拥有的绿道长度达0.5km 以上。 |
县城管局、县住建局 |
各镇人民政府 |
2022年3月 |
||
25.生态产业 |
达标 |
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食品等绿色生态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
县林业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
2022年3月 |
||
4 |
生态文化 (4个) |
26.生态科普教育 |
14处 |
建有参与式、体验式的生态课堂、生态场馆等生态科普教育场所 5 处以上。在城镇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建有森林、湿地等生态标识系统。 |
县创森办 |
各镇人民政府、县科协、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 |
2022年3月 |
27.生态宣传活动 |
待建 |
广泛开展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每年举办县级活动 5 次以上 |
县创森办 |
各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2022年3月 |
||
28.古树名木 |
100% |
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到位,古树名木保护率达 100%。 |
县林业局 |
各镇人民政府 |
2022年3月 |
||
29.公众态度 |
待建 |
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 |
县委宣传部 |
各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旅局 |
2022年3月 |
||
5 |
组织管理 (4个) |
30.建设备案 |
待建 |
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正式备案 2 年以上。 |
县创森办 |
其他各成员单位 |
2022年3月 |
31.规划编制 |
待建 |
编制规划期限 10 年以上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批准实施 2 年以上。 |
县创森办 |
其他各成员单位 |
2022年3月 |
||
32.示范活动 |
待建 |
积极开展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等多种形式示范活动。 |
县创森办 |
其他各成员单位 |
2022年3月 |
||
33.档案管理 |
待建 |
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
县创森办 |
其他各成员单位 |
2022年3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