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就医安全,根据《宣城市提升医疗质量“大培训、大学习、大考核”实施方案》(宣卫健医【2024】17号)文件精神,我委研究制定了《旌德县卫生健康系统提升医疗质量“大培训、大学习、大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4月16日
旌德县卫生健康系统提升医疗质量“大培训、大学习、大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就医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深化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等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质量“大培训、大学习、大考核”,进一步强化巩固基础医疗质量,提升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内涵,推进医疗机构质量管理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优化县域内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大培训”活动
1.培训任务。通过对医务人员开展相关诊疗规范、医药卫生法律法规、医疗质量管理等内容的专题培训,旨在提升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健全医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安全意识,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就医安全。
2.培训内容。①以临床诊疗指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为重点,对全体医务人员加强“三基”“三严”专题培训。②对临床医务人员重点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释义(第二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与管理基本规范(2022版)》等专题培训。
3.培训形式。一是县卫健委将组织或委托县医疗、护理、药事、院感等专业质控中心组织开展县级培训。二是各医疗机构组织开展本机构内部医护人员业务培训,医共体分院培训可邀请医共体牵头医院进行专业指导。
(二)开展“大学习”活动
1.学习任务。各医疗机构要将开展医疗质量提升大学习工作同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改善就医感受主题活动等工作紧密结合,在学习中不断查摆问题和及时整改,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2.学习内容。①依法执业法律法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法》《护士条例》等。②行风建设规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③医保基金管理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④医疗质量管理规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质量管理18项核心制度等。⑤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3学习形式。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具体学习计划,采取多形式、多维度的学习方式,将日常学习和周会、例会等统筹开展,并通过开展集中研讨、交流、个人自学、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开展“大考核”活动
1.考核任务。通过各级医疗机构内部质控管理考核、年度常态化的质控中心督导、医共体内部绩效考核、卫健部门的医疗管理专项检查等方式,持续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
2.考核内容。①各级医疗机构全面开展机构内的依法执业、
医疗收费、医疗质量、平安医院建设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②开展医疗、护理、药事管理、院感、临床检验、中医药等专业县级质控评估和督导。③卫健部门组织开展“三合理”专项检查、医疗管理专项检查等。
3.考核形式。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医疗质量的检查和考核。各医疗机构负责开展本医疗机构内的自查自纠工作,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组织挂靠在本院的各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检查及考核,县卫健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医共体牵头医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及不定期“回头看”。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4年4月30日前)。制定印发县级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全面动员部署。各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实施方案,制定符合本机构实际的培训及学习计划,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4年5月至11月底)。各医疗机构按照“大培训、大学习、大考核”三个方面有力有序推进实施,认真梳理本单位服务质量、医疗质量和安全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向我委医政股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培训及学习计划(盖章纸质版或PDF 版)。
(三)总结评估(2024年12月)。各级医疗机构及时梳理总结医疗质量安全提升工作经验成效,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要积极挖掘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的工作氛围。请各医疗机构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本机构“大培训、大学习、大考核”行动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图片等(盖章纸质版盖章或PDF 版)报我委医政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不断提升医疗质量、改善医疗服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统筹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有序推进工作。
(二)强化监督,建章立制。各类医疗机构要借助此次“大培训、大学习、大考核”行动,将基础医疗安全融入日常医疗质量管理中,全面提升医疗质量水平,形成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多元良性共治长效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多维度、多层面挖掘“大培训、大学习、大考核”行动和落实医疗质量提升、改善就医感受等先进典型,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