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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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799J/202404-0018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兴隆镇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兴政〔2024〕17号
生成日期: 2024-04-25 发布日期: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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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兴隆镇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兴政〔2024〕17号
生成日期: 2024-04-25
发布日期: 2024-04-25
关于印发《兴隆镇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5 09:46 来源: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兴隆镇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4月18日     


兴隆镇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殡葬改革,依法依规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根据《安徽省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方案》(皖民务字〔2024〕19号)、《宣城市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方案》(宣民事〔2024〕7号)和《旌德县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方案》(旌民事〔2024〕14号)文件要求,结合旌德县《巩固百日攻坚成果接续推进殡葬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旌殡治组〔2023〕2号)文件精神,我镇决定开展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系统推进,坚持依法整治,坚持疏堵结合,全面摸排整治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深化农村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培树文明新风,实现硬化大墓等问题见底清零,杜绝反弹回潮。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领导,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和把握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敏感性,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开展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系统谋划、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合力推进。

(二)精准摸排,彻底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彻底摸清问题底数,分类建立台账,为整治夯实基础。全面整治硬化大墓、“活人墓”“住宅式”墓地、豪华墓等问题,杜绝增量、消减存量,尽快实现见底清零。

(三)疏堵结合,综合施策。聚焦短板弱项,加快推进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加强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着力提升殡葬设施管理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合理殡葬诉求。综合利用法律、行政、经济、思想教育等多种手段推进专项整治。加大资金支持,完善制度措施,尊重客观规律,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四)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把握工作节奏,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依法依规、稳扎稳打,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整治内容

(一)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住宅式”墓地、豪华墓等问题;

(二)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安葬设施等问题;

(三)非法倒卖墓地等问题;

(四)公墓价位过高等问题。

四、具体任务

(一)全面摸底排查。兴隆镇为民服务中心、派出所、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三溪镇自然资源规划所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依法依规落实相关职责,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组织各村聚焦本次整治内容,全面开展摸排工作,采取实地排查、上门走访、卫星航拍分析等方法,切实摸清违规殡葬设施底数,理清违建墓地位置、违规类型、建造年份、墓主信息等内容,统一编号、分类立档,形成台账清单。要确保摸排效果,尤其要注意行政区域边界处,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二)分类分步整治。各村要按照“控增消存”的原则,坚决整治媒体曝光、省市督查发现、群众反应强烈等影响恶劣的违建墓地,重点整治“三线六区一园”(三线:国、省、县、乡公路主干线、高铁沿线、县内主要河流沿线;六区:居民集中住宅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一园:城市公园)以及高速沿线、通往景区道路、开发区等区域内的违建墓地,限期整治辖区内其他的违建墓地,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要制定“一墓一策”整治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方式等内容,采取“迁、拆、改、挡”等方法,进行分类整治。需要迁坟的,引导群众迁移至公益性公墓;迁坟存在困难的,可以通过拆除硬化部分、立碑改卧碑、深埋不留坟头等方式进行整改,并通过植树、种草、复耕等措施,达到恢复植被、改善环境的效果。对未经审批擅自兴建安葬设施、非法倒卖墓地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对于公墓价位过高等问题,要会同物价主管部门,重新开展成本核算,严格价格管理,确保公益属性。要强化源头管控和治理,聚焦石材加工点和棺木制售点,对违规生产销售大碑大墓等行为开展专项清理;严格落实水泥、砖块等硬化材料不上山,耕地林地不硬化。

(三)完善公益性安葬设施。各村要坚持规划引领,根据保障范围、人口基数、死亡率、现有保障能力等因素,加快推进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提升村级公益性安葬设施,落细落实具体项目,做到有数量、有名称、有点位,并与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要按照公益原则,加大公益性公墓设施供给,严格价格管理,确保供需平衡。要按照就近化原则,加强对农村原有公共墓地和集中埋葬点的资源整合、改造提升,以村独立建设或村村联建等方式,合理补充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满足群众就近就便安葬需求。要改造提升现有公墓品质,推广卧碑、降低成本,创新公墓集约化管护新模式,切实提升公墓认可度。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村要落实死亡、安葬闭环监管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网格员作用,准确及时掌握辖区死亡信息,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慰问、宣传殡葬政策,上报死亡信息。镇为民服务中心要建立死亡、安葬信息比对机制;各村要以提高公墓安葬率为导向,调整优化惠民殡葬政策,加大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力度,引导群众入公墓集中安葬、节地生态安葬,逐步杜绝新增散埋乱葬。

(五)深化殡葬移风易俗。各村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倡导简约庄重、文明生态的殡葬新风尚,要发挥村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把文明殡葬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坚决破除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等殡葬陋习。要强化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修建硬化大墓等不良行为。要深入挖掘阐释清明节等传统节日蕴含的教育意义,充分依托殡葬服务纪念设施,建设生命文化教育基地,打造优秀殡葬文化传承平台,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礼葬、慎终追远的现代殡葬理念。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要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全面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将此次专项整治作为近期重要工作内容。为民服务中心负责汇总各村整治内容,形成实施方案,于4月18日前报镇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称镇领导小组)

(二)全面摸排阶段(4月11日至4月18日)。各村要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各村作为摸底排查第一责任主体,要逐组、逐点、逐墓进行登记造册,形成本地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镇纪委、为民服务中心将严格审核。对明显存在瞒报、谎报、少报情形的,镇纪委、为民服务中心将重点督导。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0日至10月30日)。各村要按照“边摸排边整改”的要求,对摸排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各村承担直接责任,采取对照台账、实地勘察等方式,逐墓逐户整治销号。4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并向镇领导小组汇报阶段性进展情况。

(四)检查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兴隆镇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领导小组采取专项督查等形式,调研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对因排查和整治不到位,被审计、巡视、上级督查等发现的、被群众反映举报的、被媒体曝光的,情况属实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镇为民服务中心要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于12月10日前经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巩固深化阶段(自2025年起长期坚持)。各村要全面总结,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殡葬突出问题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开展“回头看”等活动,防止问题反弹,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摸排整治工作,各村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将摸排整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考评体系,定期研究部署、调度推进。各村要承担整治主体责任,各村党组织书记要亲自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作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动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最末端,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米”,切实抓好底数摸排、问题整治、政策宣讲、矛盾防范化解等工作。对涉及人数众多、情况复杂的问题,要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通过沟通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式,建立健全综合整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民服务中心牵头做好此次专项摸排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基层摸清问题底数,重点做好公益性安葬设施项目谋划、跨部门协调、政策文件解读等工作。三溪镇自然资源规划所、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提供耕地、林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空间范围等基础数据;按照职责规定对占用耕地、林地建坟破坏种植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整治;牵头为建设公益性安葬设施提供用地用林等方面支持。派出所依法严打硬化大墓等侵占农地涉及的犯罪问题。为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做好农村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和宣传引导工作。

(三)强化督导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领导小组”对各村督导调研不少于1次,对整治难度大的地方安排定期督导,实时反馈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民服务中心要相应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评估,确保取得实效。

(四)强化问责问效。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求,各村书记要对上报的摸排整治工作报告签字确认,对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作为后期追责问责依据。各村对摸排不彻底、数量不准确、漏报、虚报、瞒报的,以及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敷衍塞责的,特别是增量未遏制、存量整治后又反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要采取约谈、通报、追责等方式,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加强对专项摸排整治工作的政策学习解读,加大殡葬管理、土地管理、农地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统一对外政策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误解误读和不必要疑虑,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协作,强化舆情监测和研判处置,对不实或恶意炒作的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


兴隆镇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  静(兴隆镇党委书记)

 啸(兴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晓武(兴隆镇人大主席)

 翔(兴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蓉(兴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程少清(兴隆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员:王  华(兴隆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晟(三溪镇自然资源规划所所长)

朱致远(兴隆镇为民服务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