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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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9322/202403-0022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庙首镇2024年2月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9322/202403-0022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庙首镇2024年2月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庙首镇2024年2月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04 15:48 来源: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备注
吕*农 旌市监处罚〔2023〕2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面皮酥(350克/袋,生产日期:2023.9.25,保质期:90天)1袋,黄山烧饼(260克/袋,生产日期:2023.9.25,保质期:90天)2袋;
2.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0.300000 0.002700 2024/2/1 2099/12/31 庙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吕* 旌市监处罚〔2023〕247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韩彩酸性色彩护发胶(450ml/瓶,LM-045使用期限2021.7.27,LM-022使用期限2021.8.13)2瓶,利威丝染发膏(100ml/支,紫色款使用期限2023.8.1,闷青色款使用期限2023.8.4)2盒和浩鑫染发膏(100ml/支,绿色款使用期限2021.8.20,浅金黄色款使用期限2022.9.26)2盒;
2.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0.200000 0.0102 2024/2/1 2099/12/31 庙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吕*亮 旌市监处罚〔2023〕245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卡迪娜染发膏(100ml/支,生产日期;2020.3.28,有效期至:2023.3.27)1支,卡迪娜烫发液(100ml×2/盒,生产日期:2020.3.17,有效期至:2023.3.16)2盒。 0.0015 2024/2/1 2099/12/31 庙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徐*云 旌市监处罚〔2023〕24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和未保留记录和凭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 警告;
2.没收巧克力饼干(生产日期:2023年10月27日,保质期:45天)2瓶,无糖型长款棒棒糖(9克/支,生产日期:2022.8.6,保质期:12个月)10支;
3.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0.300000 0.003500 2024/2/1 2099/12/31 庙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