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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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115/202404-00010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旌德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4年民政工作要点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2 发布日期: 2024-04-12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115/202404-00010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旌德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4年民政工作要点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2
发布日期: 2024-04-12
2024年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4-04-12 10:22 来源:旌德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民政工作至关重要。全县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县委“1136”工作思路和“双百双十”战略目标,采取更多暖民心、惠民生的举措,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履行好新时代新征程职责使命,为加快建设长三角休闲养生后花园,着力打造高质量绿色发展新旌德贡献民政力量。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抓牢思想铸魂。组织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研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融会贯通。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用好“民政微课堂”“善爱·为你而来”读书分享会等载体,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议首要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首要内容,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全流程闭环办理机制,坚决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突出政治建设统领作用,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

(三)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民社救字〔2024〕10号),全面实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的低收入人口认定机制,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部门信息共享,做好低收入人口精准认定、动态监测工作,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推进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

(四)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规范确定和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探索推进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实现救助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优化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持续实施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加大急难临时救助力度,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五)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推进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县乡村三级和救助部门之间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积极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社会救助管理,推行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档案电子化管理,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应用。扎实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不断提升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六)促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加强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建设,实现每家互助社筹措资金不少于3万元,通过规范登记、培育示范等措施,推动互助社提质增效。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进“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多元化。发挥慈善组织、社工服务机构作用,通过项目化运作模式,促进救助服务项目与困难群众需求精准对接。

(七)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落实《安徽省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处置工作,以优良作风推动落实基本民生保障。

三、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八)强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要求进一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规范资金发放。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工作机制,做到精准保障。严格实施“明天计划”医疗救助项目,规范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开展儿童福利领域专项治理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协同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医疗等综合保障。

(九)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贯彻落实《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固本强基等五大专项行动,加大对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困境儿童走访频次,力争在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科学评估困境儿童家庭状况,分层分类为困境儿童提供不同服务。常态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

(十)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精神,逐步构建“家庭+学校+机构+社区+慈善力量”相互衔接的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组织开展以困境儿童心理健康为主题的系列活动。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及有需要的社会儿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打造“童享·未爱护航”儿童项目品牌,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心理教育项目,不断提升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

(十一)加强儿童救助保护和孤儿成年后安置。指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及时救助流浪等监护缺失儿童,依法履行民政部门临时监护职责,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对监护缺失儿童的跟踪回访、源头稳固以及关爱帮扶,促进其健康成长。

(十二)加强儿童福利政策宣传。加强新修订的《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以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为核心和骨干,建立基层儿童福利政策宣讲队伍。开展孤儿救助保障等各项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儿童福利政策知晓度。

四、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十三)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有序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200户。2024年新增12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巩固提升我县已建成的村级养老服务站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内容。探索推进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公建公营的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提升。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积极发展农村老年助餐和互助性养老服务,因地制宜探索互助养老的实现途径。

(十四)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效能。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筑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养老诈骗、医疗卫生等监管职责。完善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强社会办养老机构日常监管。着力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重大风险。落实《安徽省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规范备案工作。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宣传贯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十五)推动医养结合工作有序发展。开展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持续改善我县医养结合工作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完善覆盖老年人群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健康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不断增强老年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推动我县医养结合服务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乡镇卫生院、养老院融合发展工作。

(十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以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将政府购买服务与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相结合,不断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运营状况、管理水平和服务满意度的监管,以严格的考核机制促进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十七)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积极宣传贯彻《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安全性。继续推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组织开展公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五、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登记管理工作

(十八)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作用,加强党建指导,增强党组织引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持续动能。对社会组织进行党员信息摸排,切实做到“两个覆盖”。引导社会组织加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将党的理论学习融入到社会组织内部的日常活动中。

(十九)激发社会组织内生动力。持续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特点发挥专长优势,开展乡村振兴帮扶活动、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依法依规做好“救急难”互助社登记工作。支持统战类、科普类、军民融合类、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更好发展。宣传社会组织价值,讲好社会组织故事。发挥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用,常态化举办“微党课”和业务培训。

(二十)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把握双重管理体制,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布局,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分类管理。进一步抓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年度检查、抽查审计,规范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做好僵尸社会组织的清理工作,加强对个别社会组织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年检工作的处罚力度。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妥善应对舆情,加强风险防控。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巩固提升。

六、促进慈善工作健康发展

(二十一)加大慈善组织培育宣传力度。结合“中华慈善日”和“安徽慈善宣传周”“慈善一日捐”等时段,加大慈善组织和重大慈善活动的信息公开、募集善款管理检查督促力度,扎实做好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慈善项目开展、慈善信息公开等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公益慈善活动的透明度。积极宣传贯彻《慈善法》,弘扬慈善文化,努力提升慈善认知度和认可度,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二十二)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开展销售网点风险排查专项行动,更好地指导销售网点进行合规经营,整理销售网点负面清单,通过日常网点管理、培训、巡查、服务等过程中,对照负面清单,持续不断强化落实执行,确保实现零违规现象发生。加强巡视检查监管,做好投注机维护,实现市场有序,增长销量稳定。以更好发挥福利彩票“为社会造福、为生活添彩”公益作为主线,坚持健康销量导向,突出重点,加快推进主要业务工作,努力提升福利彩票销量,完成省市下达的发行任务。

七、加强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二十三)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向县委请示报告行政区划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区划调整部门联审、组织实施督导等工作机制,加强调整方案和配套措施研究论证,多措并举加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深化地名管理服务,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编制《旌德县城区地名规划(2023-2035年)》,规范地名命名审批,严格备案公告管理;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建立县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组织开展地名文化宣传活动;抓好“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工作,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命名更名、地名设标维护、地名文化传承保护、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完善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相关信息,推动全县地名信息常态化更新与标准地名共享应用。完成泾县旌德线界线联检任务,继续推进县界桩更换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二十四)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年度提标任务,强化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比对工作,按月开展动态管理、精准推送保障政策,强化主动服务,确保应补尽补、精准施补。抓好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建设和服务,围绕“提质增效年”任务目标,持续开展“精康融合行动”,构建“1+N”服务网络,促进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推广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双招双引”,培育发展康复辅具器具企业。

(二十五)稳慎推进殡葬改革。编制惠民殡葬政策相关文件,完善惠民殡葬和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引导群众到公墓安葬,不断提高公墓使用率。加快推进版书镇白沙村、孙村镇玉屏村、三溪镇古城村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凤形山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二期)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组织开展公墓年检,规范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进一步提高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管理水平。开展公益性公墓服务管理提升行动,不断强化城乡居民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保障。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定价。结合殡葬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按照《殡葬整治长效管理十条硬性管控措施》要求,不断加强散埋乱葬管控。持续开展移风易俗,倡导绿色文明殡葬。继续推进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改革。做好清明、冬至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二十六)优化婚姻管理服务。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持续优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拓展线上辅导。优化结婚颁证、集体婚礼等服务。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创建工作,确定婚俗改革实验区,形成抓试点、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培树现代文明婚俗新风。继续做好“公民婚育一件事”“跨省通办”等工作。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婚姻登记及相关服务便利化,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二十七)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完善以“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行动为主体,日常巡查为补充的街面主动巡查救助机制,强化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救助寻亲和落户安置,站内服务和管理,源头预防和回归稳固等工作。广泛开展救助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有效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式,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积极开展第十二个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配合做好有关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攻坚行动。

八、加强基层治理和社会工作

(二十八)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强化基层城乡社区工作力量配备,推动我县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数达16人目标。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深化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及时开展缺额村(居)民委员会补选。深化拓展村级组织减负工作,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等事宜。

(二十九)推动社会工作发展。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学历提升、持证率提升、实务能力提升等三项工程,配合做好2024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创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对全县社工人才开展培训,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项目督导评估及品牌建设,提高服务实践能力,加强社会工作宣传。推进志愿服务组织专业化建设。

九、强化民政系统综合保障

(三十)强化民政安全管理。持续推动“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全面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监管,积极开展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突,推动安全管理向事前预防转变,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筑牢人民防线。

(三十一)加强民政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进一步推进信息发布规范化、制度化。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提高信息报送质量。进一步调动全体民政干部对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信息宣传氛围。做好日常政民互动与舆情应对工作,加强新闻传播能力建设,做好新闻发布会工作。深入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推动理论研究成果转化。

(三十二)提升法治化标准化工作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机关学法用法,提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持续提高决策和文件质量。加强民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机关干部参与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民政重点领域、关键节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三十三)提升民政信访工作质效。落实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健全完善民政信访工作机制和办理规程,进一步提升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强化风险预警,持续开展民政领域信访事项排查梳理,及时发现苗头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妥善处理。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接访、情况通报等重点工作。加强信访办理事项的跟踪调度、督查督办和闭环管理,确保民政系统和谐稳定。

(三十四)优化民政统计和财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遵照执行统计管理办法,提高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做好民政领域数据收集上报工作;统筹做好项目工作。根据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储备,推进设施建设。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力度,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强化项目监管。持续做好“十”社会服务设施兜底工程项目工作;进一步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加快福彩公益金项目执行,开展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精细化管理,并同时加强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提高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做好财务信息公开透明化。积极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务透明度。为社会各界提供了更加透明、公开的财务信息,增强公众对民政事业的信心。

(三十五)做好民政基础工作。加强公文处理、政务公开、机要密码、档案管理、平安建设、国防教育、双拥、文明创建、联点共建、河长制、林长制、建议提案办理、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坚持“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加强民政工作督查调度,推动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制,严防失泄密问题发生。

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三十六)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提升组织生活质效。持续打造“党心铸魂、暖心民政”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三十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抓好集中性纪律教育,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深入推进效能作风建设,加大效能明察暗访和通报力度,持续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加强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