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卫健委> 回应关切> 主动回应
索引号: 113417303580150398/202404-00106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申报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应符合哪些条件、在哪申报、奖励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2 发布日期: 2024-04-12
索引号: 113417303580150398/202404-00106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申报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应符合哪些条件、在哪申报、奖励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2
发布日期: 2024-04-12
申报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应符合哪些条件、在哪申报、奖励标准?
发布时间:2024-04-12 16:10 来源: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1.应同时具体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双方或一方;

(2)农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居民;

(3)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4)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均死亡现无子女;

(5)年满60周岁。

2.申报地点: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

3.奖励标准:(1)双女户或独子户标准:960元/年。(2)独女户标准:1200元/年,另外县级提标36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