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不动产登记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708/202404-00073 组配分类: 不动产登记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遗失声明(安徽省泾县中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6 发布日期: 2024-04-16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708/202404-00073
组配分类: 不动产登记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遗失声明(安徽省泾县中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6
发布日期: 2024-04-16
遗失声明(安徽省泾县中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4-04-16 15:04 来源: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机构对安徽省泾县中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进行公示。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旌房字1509289号、旌房字1509290号自本次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时失效。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旌德县数据资源局一楼旌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563-2265292 

遗失声明内容: 

      不动产坐落(名称):旌德县旌阳镇名郡家园3幢103/203/303铺、104/204/304铺

      原不动产权证号:旌房字1509289号、旌房字1509290号

      权利人:安徽省泾县中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