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三溪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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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721J/202403-00109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旌德县三溪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面向公众】关于印发《三溪镇道路交通安全“银发护卫”行动实施意见》的意见征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1 发布日期: 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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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旌德县三溪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面向公众】关于印发《三溪镇道路交通安全“银发护卫”行动实施意见》的意见征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1
发布日期: 2024-03-11
【面向公众】关于印发《三溪镇道路交通安全“银发护卫”行动实施意见》的意见征集
发布时间:2024-03-11 18:26 来源:旌德县三溪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根据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起草了《三溪镇道路交通安全“银发护卫”行动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进行意见征集,请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4月11日前将反馈意见反馈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8058165),逾期未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


附件:三溪镇道路交通安全“银发护卫”行动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溪镇道路交通安全“银发护卫”行动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进一步提升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不断强化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能力,最大化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全力压降亡人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2〕28号)、安徽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安〔2022〕14号)和旌德县人民政府《旌德县道路交通安全“银发护卫”行动实施意见》政办〔2024〕1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近年来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中涉及老年人占比高的严峻形势,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银发护卫”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社会协同共治、综合施策,全面提升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涉及老年人交通事故发生。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银发护卫”行动,引导老年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升“知危险、会避险”防护能力,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主责”的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引导、教育管理、制度保障长效机制,为老年人平安出行撑起交通“安全伞”,努力实现全镇老年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同比双下降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银发护卫”行动领导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浩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黄宗佩同志任副组长,镇平安办,公安、交运、住建、城管、应急、农业农村水利、市场监管、(写各平台)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镇应急站、村镇中心等相关负责同志组成,联合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村(居)委会要结合实际,落实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全力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等项工作,明确细化村民组的道路交通安全属地责任、货运企业的主体责任。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1.“一对一”帮扶。动员基层党员干部、网格员、村民代表、交通劝导员等力量,分村分片分户包干,对老年人开展“一对一”交通安全宣教帮扶。

2.“结对子”帮扶。对交通事故多发重点路段以及穿村过镇公路沿线村庄的老年群体,要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公安民警、老年协会人员及志愿者等,开展“结对子”重点宣教帮扶。

3.实体化运行“两站两员”。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管理员,各社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要充分发挥本地底数清、情况明的优势,紧盯“人、车、路、企”,常态化劝导制止老年人驾乘电动车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加强平交路口、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口路段安全引导,滚动排查道路隐患,多频次开展警示教育宣传等。

4.加强部门联动。镇应急站、村镇中心等机构要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分工协作、落实责任。

(二)常态化宣传引导

1.开展集中统一宣传。通过举办仪式、开展媒体采访等形式,广泛宣传“银发护卫”行动的目的意义,争取各部门各单位理解支持,动员社会群众广泛参与。

2.夯实社会面宣传基础。制作一批老年人《交通安全读本》《致老年人一封信》以及典型事故案例微电影、短视频等宣传教材,在集镇街道、村(居)委会、广场等老年人聚集地摆放或循环播放,对老年群体开展适应新时代“普及式”交通安全知识宣教。

3.组织“亲情式”“反哺式”家庭宣教。以村(居)委为依托,督促老年人子女、家属承担起教育管理职责,提醒老年人出行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讲清楚重点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形成教育引导合力。

4.突出主题宣教带动。借力文化部门送文化下乡活动,将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微电影、短视频作为送影下乡插播内容;以村(居)委会群众组织为单位,开展书画、绘画、戏曲、广场舞等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主题宣教。

5.营造社会宣传氛围。在村(居)委会广播播放点、宣教室、电子屏等,开辟全媒体、多角度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营造老年人交通安全出行的浓厚宣传氛围。

(三)强化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常态化开展道路隐患治理。精准分析老年人事故多发路段、时段、区域、路口等情况,滚动开展隐患排查,实施综合治理。对多次发生伤亡事故的平交路口、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要按照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改造;主城区人流车流较大的路口,增设红绿灯、黄闪警示灯,安装隔离护栏、施划配套的交通标志标线。(各村(居)委会负责)

2.加强重点车辆管理。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加大“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电动车违法载人(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违法掉头、逆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公交、客运班车的监管力度,实行全过程动态监测,督促驾驶员做好老年人乘车安全提醒,落实安全带措施;加强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变型拖拉机等常见车辆的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营运、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电动车源头监管,杜绝销售企业销售超标二、三、四轮电动车,防止超标电动车流入市场,对违规不法商家加大惩处力度;深入开展电动三、四轮电动车专项治理,进一步压实户籍化管理属地责任。(各村(居)委会,公安、交运、农业农村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

3.强化巡逻管控。突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交通秩序管控;严查不礼让行人、违停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注重“一早一晚”,重点关注早出晚归务工、务农和城区、穿村过镇早晚锻炼散步老年群体,采取针对性勤务管理和宣传劝导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发生老年人驾乘电动车或路边行走被车辆碰撞事故。(各村(居)委会,公安、城管等部门负责)

五、工作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银发护卫”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压实工作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防事故、保安全各项工作举措,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一要强化思想认识。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认识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银发护卫”行动的紧迫性、必要性及重要意义,牢牢守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底线,全力扭转近年来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中涉及老年人占比高的不利局面。

二要强化宣传发动。各村(居)委会要对本区域60周岁以上老人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并建立交通安全高风险老年人关注对象档案。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子女,要发送一条安全警示短信、开展一次上门说理式宣教、集中观看一次警示教育宣传视频,确保做到违法不上路、上路不违法。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能和实际,动员全体工作人员向家人、亲朋、好友做好宣传教育提醒,自觉承担起宣传教育引导的责任。

三要强化责任落实。应急站、镇村中心等将联合开展督查工作。对领导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导致涉及老年人交通事故频发,特别是发生亡人事故的,应急站、镇村中心等将联合开展深度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在全镇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同时道路交通安全“银发护卫”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