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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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560691225X/202404-00105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旌德县人社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5 发布日期: 2024-04-15
索引号: 11341730560691225X/202404-00105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旌德县人社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5
发布日期: 2024-04-15
旌德县人社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4-15 17:00 来源: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牵头股室/单位)

抽查主体(层级)

抽查对象

抽查基数和比例

抽查目标数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时间段

备注

1

2024年度全劳动用工管理部门联合检查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情况检查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检查;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检查;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检查。
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的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
3)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通航建筑物运行情况监督检查。

人社局统一发起(监察队牵头),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存续企业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和比例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3月至8月

已列入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计划,与联合抽查计划合并执行

2

2024年度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人社局发起(社保中心牵头)

人社部门

存续企业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和比例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3月至11月

 

3

2024年度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联合检查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的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

人社局统一发起(就业牵头),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80家以下
6%

5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3月至11月

已列入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计划,与联合抽查计划合并执行

4


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人社局统一发起(就业股牵头)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60家,抽查比例为5%

3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3-11月

 

5

2024年度全人社部门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检查

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检查

人社局组织发起(就业股牵头)

县人社部门

技能人才评价机构

技能人才评价机构50家,抽查比例5%

3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3-11月

 

6

 2024年度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联合检查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的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

人社局统一组织发起(仲裁办/就业股牵头,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人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劳务派遣单位

全市抽查基数约270户,抽查比例不低于3%

8

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加大对“一人多照”、“一址多照”等劳务派遣单位的抽查力度

20243月至11月

已列入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计划,与联合抽查计划合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