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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发布会实录】2024年旌德县新闻发布会(旌德县建筑垃圾排查整治情况通报)通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2 发布日期: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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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发布会实录】2024年旌德县新闻发布会(旌德县建筑垃圾排查整治情况通报)通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2
发布日期: 2024-04-12
【发布会实录】2024年旌德县新闻发布会(旌德县建筑垃圾排查整治情况通报)通稿
发布时间:2024-04-12 08:15 来源:旌德县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发布会主题:建筑垃圾

二、发 布 单 位: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三、发布会时间:2024年4月11日

四、发布会地点:县政府7楼会议室

五、发布会出席人员: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喻怀;市容环境监察大队城南中队中队长 方正威 

发布人:喻怀

主持人:汪红潮

六、参加媒体:旌德广播电视台、《今日旌德》、旌德政府网、旌德先锋网、旌德新闻网、旌德发布、“微旌德”公众号

新闻媒体朋友们,下午好!

首先借此机会,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我县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县所辖10个镇,其自然村居分散,镇村尚未配套设置弃土场或建筑垃圾临时堆放中转场地,加之先前管理工作细节缺位,建筑垃圾乱倒乱堆现象严重。

建筑垃圾管理整治事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事关城镇人居环境的改善。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垃圾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筑垃圾的重要批示内容,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全县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水平,从3月19日以来,我县全面开展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市场运行、行业主管+属地管理”的建筑垃圾管理整治体系,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规范化、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有效提升全县生态环境文明水平。

下面我从“什么是建筑垃圾、如何处置建筑垃圾以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三个方面向各位媒体朋友介绍一下建筑垃圾管理整治的基本情况。

一、什么是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建筑垃圾总共四大类,分别是: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一、工程渣土主要是指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产生的弃土。二、工程垃圾主要是指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新建、改(扩)建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沥青混合料、砂浆、模板等弃料。三、拆除垃圾主要是指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金属、木材等废弃物。四、装修垃圾主要是指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金属、木材、玻璃、塑料等废弃物。

二、如何处置建筑垃圾: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以委托有资质从事建筑运输的企业进行清运,在县政务中心城管窗口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行政审批,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证后,按时间、路线和方量进行运输。居民装修垃圾按照“谁产生、谁处理”的原则,可以采用袋装、桶装等密闭化措施清运到建筑垃圾处置中心等指定地点或交由有资质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进行清运。建筑垃圾处置中心位于旌阳镇新桥社区G330北侧(梓山再生建材有限公司西侧)。同时,群众发现有乱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和现象的,可通过拨打24小时举报电话:0563-2132405进行举报。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一定的人民币奖励,具体以已发布的《旌德县关于对偷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为准。

三是我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情况:我们将坚持县、镇两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跨区域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力度。加强对建筑垃圾源头、运输、处置等各项环节的管理,从规划、体制、机制、队伍、投入等方面,按照“源头减量、过程管理、末端利用”原则,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体制机制,实现全县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规范化管理。对建筑装潢垃圾实施综合利用,收集到旌德县建筑垃圾处置中心经过加工破碎后,成为各类建筑材料的原料,同时进行深加工。对各类废土资源化利用,实行全县废土综合调配供配机制,做为项目工程填方填基、项目复垦、农田改造、找回耕地、种植营养土、烧结砖的原料,变废为宝,全面创建“无废之城”。

各位新闻记者朋友,在此借本次新闻发布会的机会,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本次排查整治行动,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推进贡献力量。

回答记者提问

问题一:我县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和创新举措?

答:根据省、市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整治工作流程,确保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一事一档”制度,对每个问题都实行闭环管理。截至目前,我县共摸排问题157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55个,清理建筑垃圾3826吨,整改率达98.73%。同时向社会公布有奖举报电话,发动群众进行监督举报,目前已接到群众举报3起,核定涉及建筑垃圾举报案件1起,落实举报奖励200元。组建由交运、公安、市场、农水、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建筑垃圾联合执法队伍,设固定卡点3个,县界探头16个,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已出动2080人次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执法检查,立案查处违规案件4起,结案3起,共计处罚10300元。

问题二: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将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答: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