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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2403-0017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案件及违规名单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三月第二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3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9 发布日期: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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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案件及违规名单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三月第二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3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9
发布日期: 2024-03-19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三月第二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3件)
发布时间:2024-03-19 16:36 来源: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履行方式及时间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案件名称 处罚机关 备注
1 旌德县吴念酱菜坊 个体工商户 92341825MA8L9BHG9C 陆丽萍 旌市监处罚〔2024〕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生产的食品标签营养成分配料表存在虚假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违法所得25元。
2、罚款2000元。
0.200000 0.002500 当事人收到本决定书后到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款。 2023-3-13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旌德县吴念酱菜坊生产的食品标签营养成分配料表存在虚假标注案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旌德县三溪镇三兴超市(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1825MA2QU06M6T 任世姣 旌市监处罚〔2023〕19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 警告 警告 2024-3-15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旌德县三溪镇三兴超市(个体工商户)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旌德县三溪镇黑马杂货店(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1825MA8L92XM58 田黑马 旌市监处罚〔2023〕2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警告 警告 2024-3-15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旌德县三溪镇黑马杂货店(个体工商户)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