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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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799J/202404-0002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兴隆镇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文号: 兴政〔2024〕13号
生成日期: 2024-04-02 发布日期: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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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兴隆镇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文号: 兴政〔2024〕13号
生成日期: 2024-04-02
发布日期: 2024-04-02
关于印发《兴隆镇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10:58 来源: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镇直相关部门:

    经研究同意,现将《兴隆镇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3月25日

                                                                        兴隆镇人民政府

 

兴隆镇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建筑垃圾管理,积极落实全省、全市、全县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提升全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促使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推进为目的,以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为重点,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理清建筑垃圾管理处置秩序,全面排查整治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机制,提升全镇建筑垃圾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即日起至5月中旬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领域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手段非法运输处置建筑垃圾,有效消除各类问题隐患,坚决防止建筑垃圾管理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情况发生。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深入排查整治源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房地产工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单位工程开工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向城市管理部门备案,或未按照报备的方案进行规范化处置;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住宅小区装饰装修垃圾、征迁地块建筑垃圾清理处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执法大队负责)

2.交通工程建设、维修中的建筑垃圾管理不到位问题。(农路办负责)

3.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建筑垃圾管理不到位问题。(农发中心)

4.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运输到非专业处置场消纳。(执法大队负责)

(二)深入排查整治运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和车辆未按规定获得处置许可审批,渣土清运项目未落实事前申报制度,未经核准渣土的运输单位、运输方量、运输时间和路线以及堆放消纳场所,运输车辆密闭化运输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执法大队负责)

2.运输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和违法改装等问题。(派出所负责)

3.建筑垃圾运输违反道路等运输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执法大队负责)

(三)深入排查整治利用处置中存在的问题

    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的经营单位规范管理不到位,违规接纳非建筑垃圾的其他固体废物,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环保站负责)

(四)深入排查整治违法转运偷倒管理中的问题

1.建筑垃圾跨区域倾倒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发现不及时、依法查处不到位的问题。(派出所、执法大队、环保站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镇区范围外河道、湖泊等水体内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农发中心负责)

3.交通道路沿线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农路办负责)

4.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倾倒建筑垃圾和无主建筑垃圾问题。(执法大队负责)

5.林地、自然保护地和湿地内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农发中心负责)

6.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上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国土所、农发中心负责)

7.矿山范围内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应急站负责)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开展排查(2024年3月21日至4月5日)。各村和镇直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认真对照排查整治重点,重点突出排查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特别是跨区域非法转运、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加强社会共同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监督和核查处理机制。

(二)制定整治方案(2024年4月6日至10日)。各村、镇直各部门根据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在册,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确定整治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强化保障措施,逐项清零销号。

(三)规范开展整治(2024年4月11日至5月11日)。各村和镇直相关部门全面开展建筑垃圾管理问题整治,认真落实行动方案,加强跟踪督导,严格规范要求,确保整改进程。

(四)全面巩固提升(2024年5月12日)。坚持举一反

三、标本兼治,各镇、镇直相关部门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加快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链条、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管理水平,不断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建立长效常态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为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兴隆镇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负责全镇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设立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专班,严禁建筑垃圾偷倒乱倒行为。各村、镇直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方案,成立相应组织和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周密实施。

(二)强化源头管理。各镇各有关部门履行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主体责任,建立村(社区)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机制,实现“人防+技防”全方位管理,负责区域内排查管理,政策宣传,积极鼓励群众参与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工作。

(三)严格职责履行。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党委、政府统一工作部署,主动靠前、勇于担当,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同时,要加强问题研判分析,注重部门间联动配合、沟通协调,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常态化进行督导。镇纪委将对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各村、镇直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四)严格工作纪律。各村、镇直相关关部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进一步突出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强化纪律保障,促进履职尽责,对拒不配合、采取暴力等手段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坚决从严打击,对群众信访举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快查快处,严肃追责问责,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村、镇直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区域内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下午3点前上报最新排查情况,全面排查结束后,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并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兴隆镇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

领导

 

组  :     委书记

        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刘晓武  镇人大主席

   党委委员、副镇长

程少清  党委委员(挂职)、派出所所长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  汤芳月  大礼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汪义华  三峰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倪海超  三山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任建平  光荣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镇纪委副书记

陈先瑶  镇文化站负责人

   农发中心主任

黄国芳  应急办负责人

        何庆源  执法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何庆源同志兼任,黄永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