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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7668617443/202404-00009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城管执法局2024年4月第1周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1 发布日期: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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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城管执法局2024年4月第1周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1
发布日期: 2024-04-01
旌德县城管执法局2024年4月第1周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4-04-01 10:27 来源: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备注
旌德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2515350092X9 吴新才 旌城管(市容)行执罚决字[2024]002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之规定 旌德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在河东南路和梓山路交叉口资福禅寺附近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体量800立方建筑垃圾,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 2024/4/1 20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