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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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799J/202403-00125 组配分类: 法治宣传教育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兴隆镇:上好矫正“第一课”严把入矫“第一关”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2 发布日期: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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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法治宣传教育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兴隆镇:上好矫正“第一课”严把入矫“第一关”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2
发布日期: 2024-03-22
兴隆镇:上好矫正“第一课”严把入矫“第一关”
发布时间:2024-03-22 10:09 来源: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上好入矫“第一课”,严把社矫“第一关”,不仅能强化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使其端正态度,也能促进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法治观念,严格遵守各项监督管理规定。近日,旌德县兴隆司法所对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戴某开展“入矫第一课”谈话教育敲警钟活动。

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戴某开展入矫谈话,深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人生经历、工作、生活、婚姻家庭、思想状况等情况,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对象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明白社区矫正的目的是帮助罪犯重新回归社会,要端正态度,调整心态,克服心理障碍,珍惜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环境及与家人在一起的大好机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并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定位手机随身携带,按时发送定位信息和活动轨迹,严禁出现人机分离、关机、停机现象;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使用“在矫通”进行打卡;三是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制度,严禁私自外出;四是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交思想汇报,如有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司法所帮助解决。

“我会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律规定,不逃避社区矫正监管,好好改造,我相信我的明天会更好。”谈话教育结束后戴表态道。随后工作人员安排矫正对象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此次谈话教育活动为社区矫正对象量身制定了矫正方案,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也为社区矫正对象敲响了思想上的“警钟”,为接下来的日常监管及教育帮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促使社区矫正对象真正认罪悔罪,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等方面增加了一份“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