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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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377K/202403-00093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旌德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0 发布日期: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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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旌德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0
发布日期: 2024-03-20
《旌德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0 14:47 来源:旌德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我县学前教育安全优质发展,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教体局起草了《旌德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政策依据

《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中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强化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和省学前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口径说明及评估办法》指出:“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成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发展学前教育主体责任,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建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出台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三、起草过程

县教体局在学习宣城市创建已达标其它县市的基础上,于2024年2月初起草了《旌德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4年2月5日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向县直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征求意见建议;且当日又通过幼儿园微信工作群向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征求了意见。

四、主要内容

《方案》(送审稿)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落实政府保障措施,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的长效机制为目标,推进学前教育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幼儿教师素质,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提升保育教育质量,促进公、民办幼儿园,城乡幼儿园协同发展,各方面指标达到安徽省督导评估要求和教育部认定标准。

第三部分是实施内容。

主要有六个方面:

(一)加大投入力度。将学前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年提高县级财政预算支出中学前教育支出所占的比重。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经费标准;落实省定及本地关于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制定公办园编内编外幼儿教师同工同酬相关政策,确保公办园编内编外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 

(二)改善办园条件。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将普惠性幼儿园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选定具体位置实施点位控制,明确服务范围,确定建设规模,确保优先建设。落实《安徽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加快县示范幼儿园项目建设,不断增加学前教育投入并向薄弱幼儿园及农村幼儿园倾斜,重点用于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

(三)加强幼师队伍建设。健全公办幼儿园管理团队保障法制度,探索创新人员管理方式,多渠道解决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问题。全面落实幼师队伍绩效工资、奖励工资政策;建立并有效实施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和支教力度;实施全县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水平。

(四)落实监督责任。教育、公安、住建、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接送学生车辆、消防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建立并完善年检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幼儿园管理、保育教育质量等进行全方位督导评估。

(五)提升保教质量。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导幼儿园做好科学保教工作,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教育方式;做好“幼小”双向衔接,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全县幼儿园要立足实际,以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为抓手,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提高保教水平。组织开展县一类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鼓励县一类幼儿园积极争创市一类幼儿园。建立城区市一类园与农村薄弱园结对帮扶和发展“教学研共同体”联片教研等工作机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推动城乡幼儿园交流合作,进一步发挥优质幼儿园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发展。

(六)全面消除无证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部门联动、分类整治、标本兼治、“一镇一策”的方法,稳步推进无证园治理工作。通过开展排查摸底、限期整改、依法取缔、督促检查等专项行动,坚决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民办幼儿园的行为,确保到2024年秋季开学全面消除无证园。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