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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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2403-00080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金鼎米厂(普通合伙)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2 发布日期: 2024-03-12
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2403-00080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金鼎米厂(普通合伙)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2
发布日期: 2024-03-12
旌德县金鼎米厂(普通合伙)
发布时间:2024-03-12 00:00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旌市监处罚﹝2023﹞210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事由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建立食品出厂检验和销售记录制度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旌德县金鼎米厂(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5669459294G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洪**
处罚结果1、罚款人民币16000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2328元整;3、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2024-03-12
处罚机关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方编码341825
备注
公示期限3